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吉林赛普能源有限公司吉林长岭100万方/天天然气液化调峰项目(一期)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 吉林赛普能源有限公司吉林长岭 100 万方 /

天然气液化调峰项目 (一期) 节能报告 的审查意见

吉 发改审批 〔 2023 〕 155 号

长岭县发展改革

《关于申请审查吉林赛普能源有限公司吉林长岭 100 万方 / 天天然气液化调峰项目(一期) 节能报告的请示 》( 长发改发 202 3 ﹞ 23 )收悉。该项目(项目代码: 2 207 -22 0 722 – 04 -0 1 –

236016 )总投资 35389.2 万元 总用地面积 87000.36 平方米, 主要建设日处理能力为 100 万方 / 天然气液化装置,并配套建设 LNG 储罐、空压制氮站、热工站、消防系统、火炬放散系统等公用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 项目建成后,可日处理天然气 7 × 10 5 Sm 3 ,可年产液化天然气 160000 吨。 根据 东方经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呈送 < 吉林长岭 100 万方 / 天天然气液化调峰项目(一期) 节能报告 审查意见 > 报告》( 经管吉评 2023 48 号),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 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约 13138 吨标准煤,其中电力约 8727 万千瓦时 ,天然气约 199 万立方米 计入 松原市 能源消费量。

三、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节能报告各项措施,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一 应采用混合制冷工艺将天然气液化,生产装置中制冷压缩机、 BOG 压缩机均应选用变频启动, LNG 储罐应采用珠光砂保温,气化装置应采用空温式气化器;设备配套电机能效水平应达到 94% 以上、风机能效水平应达到 70% 以上;轴流风机应选用高效低噪音型号,全压效率应不低于 89.5% ;应采用热效率达到 90% 及以上的燃气导热油炉;建筑屋面应采用聚苯板保温,外墙应采用岩棉板保温

(二)选用高效节能设备。要选用 符合节能评价值 的产品和设备,将能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

(三)切实加强节能管理。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 及使用指南 》( GB/T23331 -2020 ),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17167 ),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三级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四、请你 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最终修改后的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

五、我委将适时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六、本 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 2 年内有效, 项目 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计建成时间 2 年以上 应 重新进行节能审查。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 7 1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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