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开展交通领域第四批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工作的通知

索取号:002421191K/2023-00046 发布机构: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文件编号: 沪交科〔2023〕605 号 公开类别:主动公开

关于开展交通领域第四批

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本市交通领域重点用能单位节能减排管理水平,建立健全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制度,根据《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关于印发 的通知》(沪交科〔 2023 〕 507 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对中远海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等 15 家重点用能单位(名单见附件)开展能源审计。

此次能源审计的范围为 2020-2022 年期间各用能单位的用能和管理情况。根据市节能能力建设资金使用要求,市交通委委托上海城市交通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有限公司 承担 15 家用能单位的能源审计工作。各用能单位应高度重视 , 积极配合审计单位开展能源审计工作。有关控股(集团)公司要认真组织,共同推进所属用能单位按照能源审计工作要求,按时完成本次能源审计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第四批能源审计的 15 家用能单位名单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2023 年 8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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