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深入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发改综合〔2023〕545号),要求,加快推进我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促进乡村振兴,结合我区已发布并实施的广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三年行动计划、广西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2021—2025年)等相关政策,根据国家最新发展要求和广西的实际,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广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厅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研究起草了《广西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经广泛征求意见并按程序经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同意,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实施。
二、《实施方案》出台主要依据
(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发改综合〔2023〕545号)
(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发改能源规〔2022〕53号)
(三)《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广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桂政办函〔2021〕7号)
(四)《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广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政办发〔2021〕106号)
(五)《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桂发改电力函〔2021〕2818号)
(六)《广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三年行动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桂发改电力函〔2023〕1134号)
三、《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 分为总体要求,加强县乡村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建设 , 支持农村地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配套政策措施,保障措施共五个部分。具体如下:
(一)总体要求。一是 指导思想。 二是 基本原则。 三是 主要目标。提出我区县乡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主要发展目标:2023年底前,在全区已实现充电站“县县全覆盖”、充电桩“乡乡全覆盖”的基础上,持续加密优化县乡村充电服务网络,推动充电服务网络更加完善,充电服务更加便捷。2024年底前,力争每个市有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应用示范县、示范县有示范乡、示范乡有示范村,各示范县至少建成1座可同时为20辆以上新能源汽车提供充电综合服务的大中型充电站。2025年底前,全区实现充电桩“村村全覆盖”,各县城及有条件的乡镇至少建成1座大中型综合服务充电站,基本建成高效覆盖、规模适度、智能互联的城乡公共充电基础设施服务网络。
(二)明确提出加强县乡村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建设的重点任务。一是 加强县乡村充电基础设施布局规划。 二是 推动县乡村各单位建设充电基础设施。 三是 推动县乡村居住社区建设充电基础设施。 四是 推动县乡村公共场所建设公共充电基础设施。 五是 推动乡村风光充储一体化充电站等先进技术应用推广。 六是 进一步提升居民自用桩建设和服务水平。 七是 提升县乡村充电基础设施综合服务水平。 八是 鼓励县乡公共机构充电基础设施对外开放使用。 九是 提升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周转利用率。 十是 推进公共充电基础设施计量强制检定工作。 十一 是 加强安全监管。 十二是 推进广西省级电动汽车充电服务及监管平台(“八桂充”平台)服务下沉县乡村。 十三 是 开展示范县乡村创建工作。
(三)支持农村地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一是 丰富乡村新能源汽车供应类型。 二是 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促消费活动。 三是 加快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推广。 四是 推动城乡客运班线应用新能源汽车。 五是 加强县乡村销售与售后维修体系建设。
(四)明确相关配套政策措施。一是 落实电价政策。 二是 落实国家优惠政策。 三是 完善补贴政策。 四是 提供多元化购买支持政策。 五是 强化用地保障。 六是 提升充电基础设施配套电网支撑能力。
(五)对任务落实提出保障措施。一是 加强协同配合,强化督促指导。 二是 压实工作责任。 三是 健全安全监管制度。 四是 加大宣传引导。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23〕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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