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内交发〔2023〕607号)等文件有关要求,赤峰市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购置第二、三批自治区奖补资金,共发放 294 万元;市级提前更新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奖补资金发放一批,共发放 18.1 万元。
现将资金发放情况予以公示。
附件: 自治区奖补资金发放情况第二批.xlsx
自治区奖补资金发放情况第三批.xlsx
市级提前更新奖补资金发放情况第四批.xlsx
赤峰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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