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能源局关于对酒泉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266号提案的答复

提案标题:关于抢抓“双碳”机遇,推进酒泉新能源健康有序发展的提案

提案内容: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酒泉作为我国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和“西电东送”的重点区域,能源种类齐全、新能源资源丰富,自2020年新能源建设红色预警解除以来,酒泉市新能源发展步入“快车道”,2020年和2021年酒泉新能源装机分别新增83.9万千瓦和411万千瓦,2022年酒泉新能源装机计划新投约700万千瓦,届时酒泉电网新能源装机规模将超过2000万千瓦,酒泉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和百万千瓦级光电基地规模不断扩大。但酒泉新能源的跨越式发展带来的灵活调节资源不足、安全稳定风险加大、新能源消纳压力增大等发展协调性问题日益突出,主要体现在以下四方面:

1.新能源送出能力受限。酒泉电网处于新疆与西北联网通道咽喉之处,通道内新能源装机3100万千瓦,通道最大受限出力超过600千瓦。随着“十四五”第一批第二批新能源项目的不断投运,通道内新能源装机容量将进一步增加,受限问题将更加突出。

2.负荷增速滞后于新能源发展。酒泉新能源装机容量已是区域全社会最大用电负荷的11倍,“十四五”第二批新能源共下达400万千瓦新能源指标,对应落地负荷报装约为46.26万千瓦,新能源指标建设规模为负荷的8.6倍,在直流外送通道未建成期间,均需通过外送和内用来解决消纳,新能源消纳利用压力进一步加剧。

3.调峰电源不足因素制约新能源发展。煤电等保障性、支撑性、调节性电源不足,新能源“靠天吃饭”问题突出,关键时刻顶峰作用不足,安全稳定风险大。

4.新能源利用率持续下滑引起舆情和政策风险增大。利用率是衡量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管控指标,若不采取有力措施,酒泉新能源利用率将持续下滑,一旦触发新能源投资监测预警机制,产业链面临停摆风险,影响新能源健康快速发展,乃至影响酒泉第二条外送特高压工程纳规进度。

建议:

1.全力推动酒泉第二条直流纳规。加快推动酒泉至中东部直流明确受端并纳规,推进新能源、配套煤电、外送通道同步建设、同步投产。推动常乐电厂3、4号机组尽快建成投运,对接中东部省份扩大外送协议规模,提升酒湖直流输送能力。坚持“谁受益、谁承担”,促请直流配套新能源纳入受端省份消纳和统计。

2.明确新能源利用率指标。分类别统计新能源利用率,明确2022年保障性项目利用率目标为90%,市场化项目利用率不纳入全省统计,避免在国家投资预警评价中遭遇“一刀切”,导致全省受限。同时,积极争取国家出台甘肃等资源密集省份利用率支持政策。

3.全面加快调节电源建设。积极争取新增煤电建设指标,协调推进煤电机组建设。推动内用200万千瓦调峰火电加快建设,实施煤电“三改”联动清单式管理,加快布局建设抽水蓄能、压缩空气等储能电站。

4.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规范发展。坚持以消纳为导向,着力提升利用效率,强化自主调峰,自我消纳;坚持安全底线,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充分挖掘发挥负荷侧调节响应能力,不占用系统调节能力。做好一体化项目试点建设及有关技术标准、管理机制、市场机制的落实执行,政企协作共同营造良好的新能源发展物质环境和机制环境。

5.拓展清洁电能替代消费场景。加大工业、交通、采暖等领域电能替代力度,培育市级特色领域、县级示范工程。全力拓展充换电市场,打造加油站充电项目“样板工程”,试点应用新一代充电设施,加强充电网、能源网、车联网互联互动,将电能替代纳入污染防治、绿色发展等重大部署,出台分行业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等配套政策。

酒能电力〔2023〕133号

酒泉市能源局关于对酒泉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266号提案的答复

陈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抢抓‘双碳’机遇,推进酒泉新能源健康有序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市第五次党代会确定的“1246”总体工作思路,依托独特的区位优势、优越的资源禀赋和良好的基础条件,积极抢抓国家“双碳”机遇,全力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

经各方不懈努力,今年5月18日,甘肃、四川两省政府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目前,我们已配合省上完成了巴丹吉林沙漠大型风电光伏基地的方案编制工作,省上已报国家发改委、能源局,正在等待审批。同时,配合省电力公司完成了巴丹吉林沙漠基地配套特高压直流工程起点换流站场址的前期勘察工作,初选场址位于我市金塔县。经我市积极争取,2月17日省发改委核准了玉门、金塔2个750千伏输变电工程。工程计划2023年7月上中旬开工建设,建设工期16个月,2024年11月建成投运。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向国家及省上汇报,尽快将我市第二条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项目纳入国家“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争取项目在“十四五”中后期期启动建设。

为提升新能源利用率,在建成常乐电厂一期200万千瓦的基础上,今年我们重点推动常乐电厂二期3、4号机机组建设,预计今年年底可建成投运,祁绍直流外送能力将由目前的650万千瓦提升至800万千瓦,将为酒泉乃至全省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实现火电和新能源大范围优化配置打捆送出,提升风光电利用率创造非常有利的条件。下一步,我们将通过多种途径向国家汇报和呼吁,出台资源密集省份新能源利用率指标政策,加强与湖南省沟通衔接,按照“谁受益、谁承担”原则,将酒湖直流配套新能源纳入受端省份消纳和统计,进一步提高我市新能源利用率。

为加快调节电源建设力度,在市委、市政府的积极争取下,

常乐电厂5、6号2×100万千瓦火电机组于今年4月7日开工建设,计划2025年三季度实现双机整套启动,届时,可支撑河西地区新能源基地年均发电600亿千瓦时,外送400亿千瓦时。同时,我市积极推进抽水蓄能及其他储能电站建设。经持续努力,今年3月,国家电网公司、甘肃省委、省政府举行了玉门昌马120万千瓦抽水蓄能项目开工仪式。目前,玉门昌马120万千瓦抽水蓄能项目已完成进场道路、下库上坝道路等工程招标工作;阿克塞80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已确定由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组成的联合体进行建设,下一步我们将持续跟进,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争取尽快开工建设。同时,按照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我们全力推进新型储能建设。除新能源配建储能项目外,重点实施肃州区阿特斯、瓜州寰泰、瓜州宝丰、瓜州睿储、敦煌沙州能源及中能建压缩空气储能电站项目。至目前,全市共建成储能项目21个,装机44.1万千瓦,储能装机容量位居全省前列。

为加快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规范发展,在加快推进经开区20万千瓦,酒泉瓜州恒瑞新50万千瓦项目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我们对近年来上报的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进行了认真筛选,进行了进一步优化,将陕煤156万千瓦源网荷储项目、中核集团200万千瓦源网荷储项目、甘肃玉门油田可再生能源制氢一期工程“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项目、浙江巨化及百斯德新能源储能电池全产业链“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作为申报重点上报省发改委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我们将组织项目业主严格按照规范要求科学、有序推动项目建设。

为拓展清洁电能替代消费场景,结合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要求,积极推动充电桩设施建设。截止2022年底,我市共有充电站54座,充电桩638个。其中:市公共充电站21座,快充桩33个,慢充桩29个;城市专用充电站13座,快充桩304个,慢充桩65个;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内部自用充电站20座,快充桩78个,慢充桩8个;分散式充电桩共121个,快充桩7个,慢充桩114个。积极推进采暖领域电能替代力度,目前,全市超低排放燃煤热电联产集中取暖面积1250万平方米,电采暖面积105.5万平方米。

感谢您对我市能源工作的关心和大力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酒泉市能源局 

酒泉市能源局

2023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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