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光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我省清洁能源健康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新能源交易电价
近年来,我局紧紧围绕打造清洁能源产业高地目标,不断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积极推进电力市场体系建设,促进清洁能源产业健康发展。一是完善电力中长期交易机制,稳定电力市场预期。认真落实电力中长期交易“六签”要求,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推进电力中长期市场连续运营。到目前,年度交易电量占市场化电力用户用电量比例超过80%,月内交易频次不断增加,实现了交易周期D-3连续运营。二是大力推动绿色电力交易,增加绿电环境价值。2022年6月启动省内绿电交易试点,积极引导电力用户参与绿电交易。2022年完成绿电交易电量3.15亿千瓦时,环境溢价超过0.03元/千瓦时。三是推动完善跨省电力交易机制,促进清洁能源消纳。统筹电力保供和新能源消纳,通过政府间协议、省间现货市场等方式,做好富余新能源跨省跨区消纳。2022年共外送新能源电量123亿千瓦时(含青豫直流配套电源),同比增长23%。总体上,通过有效发挥市场作用,近年来我省新能源交易电价明显提升,为促进新能源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下一步,我局将不断推进电力市场建设,健全适应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市场机制,为我省打造清洁能源产业高地提供支撑。
二、关于完善电力交易平台
近几年,为推动电力交易平台高效运行,做好市场主体交易服务,满足电力市场发展需求,我局积极督促指导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青海电力交易中心优化升级电力交易平台,完善交易功能,做好交易培训,确保电力市场运营平稳有序。一是建成组态灵活、配置先进、运行可靠的新一代青海电力交易平台,实现市场服务、市场出清、市场结算、信息发布等业务高效开展,有效支撑中长期连续运营,满足了高频次开展电力交易需要。二是完成了省间电力现货交易功能部署上线,实现现货交易申报、现货日清分结算、信息披露等功能。三是完成电力交易平台与“e-交易”绿色电力专区业务贯通,支撑省内绿色电力交易在线开展。四是完成信息披露功能适应性调整,贯通电网企业、发电企业、电力用户、交易机构和调度机构各类信息披露主体的信息披露业务链条,营造公开、透明的电力市场环境。五是做好市场主体电力交易政策宣贯、业务办理指导、电力交易平台和“e-交易”电力市场统一服务平台应用培训,不定期按照市场主体需求组织开展培训和指导,有效提升了市场主体业务办理和平台应用能力。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电力市场建设需要,协调督促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加快省内电力现货交易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电力交易平台功能,更好服务电力市场主体。
感谢您对青海电力市场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我局将积极主动推动相关工作。
(此件已全文公布在省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政民互动版块)
联系人:王茹 联系电话:
青海省能源局
202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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