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扶余新能源乡村振兴3.83万千瓦风电项目核准内容变更的批复

关于扶余新能源乡村振兴 3.83万千瓦风电项目核准内容变更的批复

吉 发改审批 〔 2023 〕 114 号

扶余市发展改革局 :

《关于扶余新能源乡村振兴3.83万千瓦风电项目核准内容变更的请示》(扶发改发[2023]46号) 及有关材料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2022年12月30日,我委以吉发改审批[2022]333号文件批复了扶余新能源乡村振兴3.83万千瓦风电项目,项目代码为 22 10 -220000-04-01- 374919 ,安装单机容量 5 兆瓦风电机组 7 台,单机容量 3.3 兆瓦风电机组 1 台,总装机容量 38.3 兆瓦,项目总投资21654.92万元。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因 原设计的机型设备供货周期无法满足项目建设进度 ,导致原批复的风电机组机型发生变化。

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依你局申请,同意 扶余新能源乡村振兴3.83万千瓦风电项目 风电机组机型变更为单机容量 5.55 兆瓦风电机组 6 台,单机容量 5 兆瓦风电机组 1 台,总装机容量 38.3 兆瓦保持不变。 同意项目总投资变更为21966.69万元。 其余批复内容按照吉发改审批[202 2 ] 333 号文件规定执行。

请各相关部门予以支持办理土地等手续。请 扶余市 发展改革局积极协调并配合项目法人单位完善各项手续办理,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尽快并网投运;督促项目法人单位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吉林省 发展改革委

202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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