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能源公告〔2023〕 第1号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及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根据《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贵州省政府令第212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贵州省能源局对2023年2月28日前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自查清理。
经清理,决定废止59件,宣布失效69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1. 贵州省能源局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归集目录清(废止)
2. 贵州省能源局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归集目录清(宣布失效)
2023 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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