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能源局关于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041号提案的答复

民盟六盘水市委 :

贵委提出的《关于引导煤矿企业封闭运煤,减少对环境污染的建议》收悉, 感谢贵委对我市能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全市煤矿基本分布情况

六盘水市现有煤矿 174 个,设计规模 11172 万吨 / 年。其中:生产煤矿 92 个,规模 7755 万吨 / 年(六枝特区 6 个,规模 300 万吨 / 年;盘州市 48 个,规模 4705 万吨 / 年;水城区 33 个,规模 1890 万吨 / 年;钟山区 5 个,规模 860 万吨 / 年);建设煤矿 10 个,规模 570 万吨 / 年(六枝特区 1 个,规模 60 万吨 / 年;盘州市 4 个,规模 195 万吨 / 年;水城区 3 个,规模 240 万吨 / 年;钟山区 2 个,规模 75 万吨 / 年)。停产停建煤矿 72 个,规模 2847 万吨 / 年(六枝特区 16 个,规模 705 万吨 / 年;盘州市 27 个,规模 1119 万吨 / 年;水城区 20 个,规模 669 万吨 / 年;钟山区 9 个,规模 354 万吨 / 年)。

二、煤炭运输方式情况

目前我市煤炭运输方式以汽车运输为主,同时正在积极推进火车集装箱运输。

(一)汽车运输情况。 1. 六枝特区煤矿企业现共有运输车辆 254 辆,驾驶员 256 人,其中六家坝煤矿有运输车辆 70 辆,驾驶员 70 人;兴旺煤矿有运输车辆 12 辆,驾驶员 14 人;聚鑫煤矿有运输车辆 90 辆,驾驶员 90 余人;宏顺发煤矿有运输车辆 32 辆,驾驶员 32 人;中渝煤矿有运输车辆 10 辆,驾驶员 10 人;竹林煤矿共有运输车辆 40 辆,驾驶员 40 人。 2. 盘州市截至目前全市煤炭调运系统内统计产生调运煤炭产品记录的车辆 14315 辆(存在一人登记多辆货车信息),运煤车辆驾驶员约有 1 万余人(存在一名驾驶员驾驶多辆货车)。 3. 水城区煤炭产品综合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运用以来,累计办理系统注册车辆 8394 台,其中重型半挂牵引 6 轴车 4877 台、中型自卸 2 轴车和重型自卸车 3014 台、农用车 503 台。系统注册驾驶员 8394 人。

(二)火车集装箱运输情况。 目前我市火车集装箱运输尚处于起步阶段且主要集中在盘州市,以盘州市为例: 1. 贵州邦达公司东李煤矿部分精煤用散装汽运到盘州市鲁番货场,到达货场后采用集装箱装运方式火运出境,老洼地煤矿大部分精煤直接通过集装箱运输至鲁番货场火运出境。 2. 云南省富源县德峰焦化公司采用集装箱运输方式将焦炭调运至盘州市平关货场火运出境,同时也通过平关货场将盘江精煤公司发给德峰公司的精煤用集装箱运回。 3. 六盘水恒鼎公司下属煤矿的精煤部分用散装汽运至上西铺货场和小云尚货场,到达货场后部分精煤采用集装箱方式火运出境。

(三)水红铁路柏果站情况。 因环保要求,水红铁路柏果站不再接收散煤装卸,基本实现了全集装箱运输,从而倒逼煤矿企业采用集装箱运煤。操作方式为由火车站配发集装箱给煤矿企业,煤矿企业从车站将空的集装箱拉到煤矿,装煤后运到火车站,再换空的集装箱,完全采用集装箱运输的方式来运煤。

三、省级相关文件及政策

(一) 2019 年 12 月 27 日省能源局印发《贵州省煤炭清洁化储装运卸管理实施方案》(黔能源煤炭〔 2019 〕 222 号)文件,其中对运输管控方面提出要求:一是推进运煤车辆标准化,煤炭的装载面不能超出车厢, 严禁超限超载;逐步推进公路运煤车辆环保升级,推广 “ 散改集 ” 公路运输;促进煤炭集装化、厢式化、标准化运输应用。 2020 年 50% 运煤车辆实现封闭运输; 2021 年完成所有运煤车辆封闭运输; 2021 年后未实现封闭运输的车辆不得运输煤炭。二是保持车身整洁,所有堆煤场(储煤场、售煤场)应设置洗车平台,运输车辆驶离堆煤场前应清洗轮胎及车身,确保清洁上路;同时,控制车辆装载煤炭水分量,杜绝或避免因水分过多而致煤泥浆落地以及水分过少而致扬尘。三是防止散煤撒落,公路运输过程中要采取有效封闭措施,且控制车速,防止风刮或雨淋而导致的扬尘或煤泥掉落;同时要加强公路维护保养,防止道路损坏、路面不平、车辆颠簸产生扬尘。

(二) 2022 年 9 月 30 日省能源局印发《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的实施意见》(黔能源煤炭〔 2022 〕 61 号)文件,其中提出提升煤炭清洁储装运卸水平:在毕水兴布局建设大型煤炭储配基地,新建、技改煤矿的规划设计优先考虑铁路或管状皮带运输,积极推进矿区运输公路硬化铺油,紧紧围绕煤炭储装运卸全流程治理,推进矿山储煤场所建设标准化、运输装卸无尘化,实现煤炭清洁化储装运卸闭环管理。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严格落实《贵州省煤炭清洁化储装运卸管理实施方案》(黔能源煤炭〔 2019 〕 222 号)文件精神,各级能源行业管理部门将进一步引导煤炭企业按照文件要求做好封闭运煤工作。二是积极推进煤炭储配基地建设,紧紧围绕煤炭储装运卸全流程治理,推进矿山储煤场所建设标准化、运输装卸无尘化,以进一步实现煤炭清洁化储装运卸闭环管理。三是与交通部门加强协作形成联动,加大《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 ( 交通运输部 2016 第 62 号 ) 文件精神宣传力度,督促煤矿企业自觉遵守超限运输相关法律法规,装载时坚决控制车辆运载量,不得超过车辆货箱落煤、洒煤高度,装完要平整压实并关盖上锁,防止散煤撒落,不得超限超载。四是要求煤炭企业运煤车辆必须都是厢式化车辆,必须加盖封布实行封闭运输,杜绝出现煤粉抛洒飞扬现象;且运煤车辆驶离储煤场前要及时清洗轮胎及车身,确保清洁上路;同时,须控制车辆装载煤炭水分量,杜绝或避免因水分过多而致煤泥浆落地以及水分过少而致扬尘;为防止风刮或雨淋而导致的扬尘或煤泥掉落,要求司机在公路运输过程中控制车速并采取有效封闭措施。五是督促煤矿企业利用电子显示屏和培训讲座,大力宣传煤炭清洁运输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积极引导广大职工摒弃陈规陋习培养职工绿色环保的储运理念,增强职工环保意识,共同提升煤炭污染防治水平。六是各级能源行业管理部门要督促煤矿企业积极配合铁路部门开展封闭运煤相关工作,同时要进一步引导有条件的煤炭企业逐步采取火车集装箱运输的方式运输煤炭,以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202 3 年 7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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