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市中心区域建立新能源车充电场(站)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是新型的城市基础设施,作为新能源汽车发展产业链中的关键环节,进一步大力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形成完善配套充电网络,是有效促进新能源电动汽车的推广和应用、助推新能源电动汽车产业发展的紧迫任务,是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重要保障。大力推进丹东市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是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战略、建设“便捷、高效、绿色”综合交通体系的客观需要,是完善丹东城市基础设施体系、方便人民群众生活、促进城市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
一、我市充电基础设施现状
目前,我市已建成各类充电站16座,其中:公用充电站9座、公交专用充电站7座。各类充电桩共计140台、充电枪306把。
二、工作开展情况
1. 认真做好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工作。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广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有关要求,我委于2020年编制了《丹东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作为指导全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依据,统筹布局我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2. 严格落实相关政策。
市政府相关部门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建规﹝2015﹞199号)、《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1611号)等文件要求,要求 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并在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查阶段作为重点审查内容。个人在自有停车库、停车位,各居住(小)区、单位在既有停车位安装充电设施的,无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在建设社会公共停车场(楼)时,无需为同步建设的充电桩群等充电设施单独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 积极开展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2022 年,我市共建设各类充电桩30个,2023年计划继续新建充电桩50个。同时,鼓励居民依托自有车库、车位自建充电桩,供电公司将免费进行线路改造。
三、“十四五”工作目标和措施
结合相关规划及规划建设用地,为充电设施提供合理的布局方案与建设指引。按照“专(自)用为主、公用为辅,快慢结合、城际衔接”的原则,逐步形成以用户居住地停车位、单位停车场、公交、出租汽车场站等配建的专(自)用充电基础设施为主,以公共停车场、道路停车位、独立充电站等公用充电基础设施为辅的充电服务网络,并结合骨干高速公路网,建设与城市充电基础设施相衔接的城际快充网络。“十四五”期间,丹东市拟新建充电桩160个。
1. 加快完善城市规划及各相关专项规划。
将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有关内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将充电基础设施相关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纳入配电网专项规划。将城际快充网络纳入相关公路规划。
2. 加强财政金融政策支持。
加快研究支持移动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居民自用私家车充电设施的扶持政策。支持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采取融资租赁、发行债券等方式拓宽多元融资渠道。
3. 创新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模式。
鼓励国有企业通过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培育市场主体,引入社会资本建设运营公共服务领域充电基础设施。鼓励探索大型充换电站与商业地产相结合、充电服务企业通过与整车企业合作、众筹等发展方式,创新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商业合作模式,提升充电服务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鼓励城市公共充电网络及智能服务平台建设。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充电服务市场。
4. 完善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服务管理体系。
研究制定充换电基础设施运营管理的系列方法,建立互联互通促进机制,打造充电智能服务平台,提升运营效率和用户体验。
5. 加大用地支持力度。
将独立占地的集中式充(换)电站用地纳入公用设施管理网点用地,按照加油加气站用地供应模式,根据可供应国有建设用地情况,优先纳入供地计划,优先安排土地供应。逐步推动已有各类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公交场站、社会公共停车场与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场所按标准配建充电基础设施,协调有关单位在用地方面予以支持。
6. 加强电力技术保障。
配电网专项规划要纳入充电基础设施相关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确保重点充电基础设施无障碍接入。在满足电动汽车充电需求、充电设施合理配置前提下,电网企业应做好相关电力基础网络建设和充电设施报装增容服务等相应配电网改造工作,深入开展谐波影响分析和监测,提升配网供电能力,满足用电需求。
7. 强化安全管理。
建立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体系,完善有关制度标准,加大违规行为查处力度。依法依规对充电基础设施设置场所实施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备案抽查,并加强消防监督检查。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使用的单位或个人,加强对充电基础设施及其设置场所的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及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8. 加强宣传引导及舆论监督。
各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政策、规划布局和建设动态等,提高全社会接受程度,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形成有利于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舆论氛围。
下一步,市政府相关部门将通力合作,进一步研究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方案,并组织各县(市)区积极开展县级规划研究工作,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落到实处。感谢您对丹东充电桩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继续支持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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