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能源局公告2023年第8号

山 东 省 能 源 局

公    告

鲁能源公告 〔2023〕 第8号

为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二批)的通知》(鲁政发〔2022〕4号)要求,我局结合《山东省海上风电财政补贴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组织专家组对烟台市、潍坊市上报的2022年度首批海上风电项目财政补贴申请材料进行了复审。经复审,两市上报的三个海上风电项目补贴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现将项目基本信息及补贴规模公示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开发企业

建设

地点

补贴规模

(万千瓦)

并网

时间

1

国家电投山东半岛南海上风电基地V场址500MW项目

国电投(海阳)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烟台市

50

2022.12.7

2

昌邑市海洋牧场与三峡300MW海上风电融合试验示范项目

三峡新能源山东昌邑发电有限公司

潍坊市

30

2022.12.13

3

莱州市海上风电与海洋牧场融合发展研究试验项目

莱州蓝色海洋新能源有限公司

烟台市

29.95

2022.12.24

公示期为2023年7月13日至2023年7月19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结果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电子邮件等方式实名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并提供详细材料,单位反映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要求署真实姓名。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山东省能源局  

联系邮箱:snyjxnyc@shandong.cn

山东省能源局

2023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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