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立委员:
您提出的《走好资源转型升级之路加快推进全省新型工业化发展进程》收悉。感谢您对我省能源高质量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我省持续推进能源节能减排、资源综合利用等工作,传统能源加快绿色转型。大力淘汰煤炭产业落后产能,煤矿数量从2010年的1737处减少到2022年的767处,平均单矿规模从2010年的17.73万吨/年提升到2022年的48.58万吨/年。深入实施煤矿“两化”改造,生产煤矿采煤机械化程度从“十三五”初的66%提高到“十三五”末的100%,辅助系统智能化达到100%。全力推进电力产业清洁高效,推动煤电与新能源协同发展,新能源装机占比从2015年的6.4%增长到2022年的25%。持续提升煤电清洁高效水平,加快煤电机组节能改造、供热改造、灵活性改造,“十四五”以来共完成1164万千瓦煤电机组改造。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在毕节、六盘水、黔西南布局建设大型煤炭储配基地,打造西南地区煤炭保供中心”文件要求,统筹推进煤炭储配项目建设,2022年,按照“1+3+N”的布局和“总体规划,分期建设、分步实施、逐步完善”的思路,编制了《毕水兴大型煤炭储配基地建设规划》,并于2023年1月19日正式印发实施。
二、关于几点建议的答复意见
(一)关于抢抓机遇奋力“赶”,加快释放煤炭优质产能。
1. 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扶持。 我省积极向国家有关部委争取煤炭产业发展政策支持,2022年7月,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加快煤矿先进产能建设保障煤炭安全稳定供应的通知》(国能发煤炭〔2022〕77号),将规划总规模1000万吨/年及以下的矿区总体规划审批权限下放给省级煤炭矿区总体规划部门审批(下放前省级煤炭矿区总体规划审批权限为300万吨/年)。
2. 做强省内煤炭企业。 加大国有企业煤炭资源开发力度,做大做强贵州能源集团等国有企业,推动贵州能源集团聚焦主责主业,做大做强煤炭板块。同时,积极推动其它国有煤炭企业实现稳定发展。到2025年,全省国有企业煤炭产能、产量占比均提高10%以上,贵州能源集团煤炭产能达到7000万吨/年、产量5000万吨。
3. 优化煤炭开发布局。 以深入实施“六个一批”项目化、清单化为抓手,盯紧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奋力推动煤炭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通过有序推动实施“六个一批”分类处置,2023年我省煤矿产能预计将超过2亿吨、原煤产量预计超过1.45亿吨。
4. 煤矸石综合利用 。 一是 探索煤矿煤矸石零排放,积极推广矸石回填置换开采技术。 二是 降低岩巷、半煤岩巷的掘进工程量,从源头控制煤矸石的产生量。 三是 通过煤岩分掘、宽巷掘进、矸石构筑巷帮等工艺消纳处理煤矸石。 四是 开展煤矸石综合利用课题研究,提出适用于我省煤矿实际的煤矸石处理利用技术及途径 。
(二)关于突出特色着力“转”,加快构建新型能源体系。
1. 煤电扩容提质。一是 我省在建和拟建煤电项目12个,总装机1452万千瓦,其中4个已核准、在建(盘江新光、盘江普定、贵阳能源威赫、金元织金“上大压小”等项目);3个已核准(盘南低热值、大湾低热值、董地一期等项目);4个已纳入规划、正在办理前期手续(华润黔西、华润大方、兴仁、茶园电厂二期燃煤发电“等容量替代”、金沙柳塘等项目)。为保障煤电项目建设,省能源局建立了周调度、月会商工作机制,并定期现场调研、召开座谈会等,督促项目业主、各地能源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落实各方责任,帮助协调项目存在的困难,切实推进项目建设。同时,为保障“十四五”中后期及“十五五”初期省内负荷及“西电东送”需求,省能源局4月向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上报专项报告,并于5月初由局领导带队拜访国家能源局,争取在“十四五”中期调整中再分配给贵州新增煤电装机建设指标。 二是 我省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全面梳理了我省现役煤电机组供电煤耗水平,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国家政策做好我省2022年煤电机组升级改造工作的通知》《贵州省2023年煤电机组改造实施计划表》等文件,组织省内煤电机组开展升级改造;2022年完成660万千瓦煤电机组升级改造,2023年已明确480万千瓦煤电机组改造项目。
2. 加快清洁能源建设。一是 加快风电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建设。目前全省建成新能源装机达到2125万千瓦,在建新能源装机1316万千瓦,开展前期工作新能源装机3430万千瓦。我们将加大新能源项目储备,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推进项目开发建设。 二是 推进“风光水火储一体化”。2021年,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规〔2021〕280号)》《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推进2021年度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省能源局组织省内相关企业开展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项目报告编制工作并开展评估,于2022年3月印发《关于下达贵州省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项目开展前期工作计划的通知》,将通过评估的14个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纳入我省“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2022年11月,省能源局印发《贵州省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工作方案》,切实推进我省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项目建设,同时在新能源建设规模计划申报中,优先支持风光水火储一体化项目。 三是 积极推进新型储能项目建设。编制新型储能发展规划,出台新型储能管理制度,推动出台我省新型储能电价机制。
3. 强化电力通道建设。 为加强我省电网网架结构,持续构建坚强高效主干网架,加快推进电力通道建设,我省依据国家部署积极响应,“十四五”期间规划新建500千伏变电站11座,新增500千伏线路2700公里,新建220千伏变电站41座,新增220千伏线路4172公里,截至2022年底已建成投产乌撒-奢香、奢香-鸭溪、兴仁换-独山500千伏线路等重点工程,500千伏奢香-鸭溪II回线路工程、500千伏乌撒变主变扩建工程等已开工建设。为满足“十四五”中后期贵州省电源送出需求、负荷发展需求、网架完善需求,我省还争取在国家规划中新增500千伏黔南州毛尖输变电工程、500千伏六盘水市多能互补能源基地项目接入系统工程等500千伏项目。
4. 确保煤矿电力安全稳定供应 。2023年4月省能源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矿供电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产煤市(州)能源局、贵州电网和金州地方公司组织对辖区内所有正常生产和在建煤矿供电可靠性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煤矿双回路供电情况,紧盯摸排发现问题,建立台账逐一提出解决方案。
5. 推动煤电动态平衡。一是 2022年5月27日,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2〕303号)精神,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省能源局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了《省发展改革委 省能源局关于落实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黔发改监调〔2022〕391号),明确了电煤现货交易价格合理上限。 二是 2022年12月24日,省煤电保障供应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做好2023年电煤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工作的通知》,明确“对供应省调火电厂的中长期合同电煤,在原价格机制8-10分/大卡(3800-5000大卡坑口含税价)的基础上上调1分/大卡,即9-11分/大卡”,有效平衡煤电双方利益。
(三)关于建好基地努力“闯”,加快打造煤炭保供中心。
以《毕水兴大型煤炭储配基地建设规划》为蓝本,积极推动盘州市煤炭储备中心、众一金彩黔煤炭储备设施等资质完备、符合要求的项目申报能源领域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基金)、地方政府专债等。同时,配合成立毕水兴大型煤炭储配基地建设项目工作专班,大力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对接相关项目及有关单位,针对新建煤炭储备项目按月调度投资及建设进度,并对重点项目采取单独建档、每旬调度方式,积极推进新建煤炭储备项目建设。截至目前,全省建成政府可调度煤炭储配项目4个,静态仓储能力60万吨;在建项目6个,预计建成后可形成静态储备能力530万吨。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 推进煤炭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推动煤矿规模化、智能化发展。提高矿井规模,提升煤炭产业集中度,建设一批综合机械化、采掘智能化矿井。支持大型企业、国有企业加大煤炭资源开发力度,持续提升煤炭产能、产量占比。
二是 压实各方责任,强化煤电项目要素保障,强化调度会商机制,推进煤电项目建设,坚持周调度、月会商机制,紧盯项目建设节点,跟踪项目进展,针对存在问题建立台账,明确责任单位和解决措施,及时化解难题;加大向上对接力度,积极争取国家部委支持。
三是 按年度计划安排,督促煤电企业加快开展煤电机组节能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并通过资金奖补等方式,提高煤电企业开展升级改造积极性。
四是 加快推进新能源项目建设。持续加强项目督促和指导,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推进项目开发建设。进一步推进煤电与新能源一体化发展,建成“火风光”一体化项目。下半年加快推动出台我省新型储能产业发展规划、管理制度、电价机制等有关政策措施,推动我省新型储能加快发展,年内建成新型储能装机100万千瓦以上。
五是 保持定期调度,继续协调贵州电网公司,统筹抓好电网基础设施建设,增强电网网架可靠性,提高新能源消纳能力;持续跟进国家规划调规情况,争取新增电网项目纳规建设。
六是 持续督促各产煤市(州)和电网企业持续推进问题整改,定时调度问题整改情况,严格实行问题销号管理;紧盯每日值班发现问题,及时交办,对因电网公司原因导致煤矿外网双回路供电中断的煤矿,及时向电网公司下达工作提示和交办函,并督促立即整改,实行台帐化管理。
七是 继续配合价格主管部门,做好我省电煤市场价格监测和煤炭成本调查工作,及时搜集生产、需求、库存等情况,准确掌握煤炭生产成本,为开展电煤价格调控、评估完善电煤价格合理区间提供支撑。坚持电煤合同履约专班集中办公,按照周调度、月通报、季考核和提示、约谈、督办工作机制,督促各地各企业严格履约,努力提升电煤量质水平。严格执行电煤合同履约“黑名单”制度,对未完成电煤长协任务的煤矿,采取联合惩戒措施暂缓财政奖补、证照办理等,倒逼煤矿企业多供煤。
八是 统筹推进大型煤炭储配基地建设,加快培育多元化煤炭储配市场主体,建成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响应快速、保障有力的西南地区煤炭保供中心。力争到2023年底毕水兴煤炭储配基地静态仓储能力达到230万吨,年周转能力达2000万吨;到2025年底,静态仓储能力达到500万吨,年周转能力达4000万吨,为西南地区煤炭保供贡献贵州力量。
2023年6月25日
(主动公开)
(联系人:李成吉;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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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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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能源局办公室 2023年6月25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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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印4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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