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认 大同煤矿集团铁锋煤业有限公司选煤厂等 6座洗选企业 为
山西省煤炭洗选标准化 管理规范 一级达标企业的通知
晋能源煤技函〔2023〕124号
大同、朔州、晋中、吕梁市 能源局:
按照山西省地方标准《煤炭洗选企业标准化管理规范》和《煤炭洗选企业标准化管理规范考核评定办法》有关规定,经企业自评,县、市能源管理部门初审、抽查,省能源局现场检查及向社会公示,确认 大同煤矿集团铁锋煤业有限公司选煤厂等 6座洗选企业 (见附件)为山西省煤炭洗选标准化管理规范一级企业 , 有效期为自确认之日起 3年。
一、 大同煤矿集团铁锋煤业有限公司选煤厂等 6座 洗选企业要以标准化管理 规范 为契机, 持续改进和完善条件,进一步加强生产、技术和现场管理,严格落实标准化管理规范要求,每月认真组织开展对标自查工作,不断保持和提高标准化管理规范水平,实现动态达标、持续达标。
二、 各标准化管理规范一级洗选企业要 率先采取洗选 能耗 双控 各项措施, 加大技术研发, 优化工艺流程,不断 降低电耗、油耗 及 矸中带煤等指标, 扎实做好洗选能耗双控基础工作,切实提升洗选能效水平。
三、 市、县能源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达标洗选企业的监督管理 , 按照国家及我省有关要求,加大监督检查 , 加强能耗双控措施落实, 稳妥推进洗选能耗双控工作, 推动洗选企业规范化、智能化水平不断提升,确保全省洗选能耗双控目标圆满完成。
附件: 山西省煤炭洗选标准化管理规范一级达标企业名单.pdf
山西省能源局
202 3 年 7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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