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关于华能滨州新能源85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的公示
近日,我部受理了华能滨州新能源85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用海申请。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的相关要求,现将该项目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5日—7月18日(1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反馈至hyhds_public@mail.mnr.gov.cn。 项目具体信息如下: 1.海域使用申请人:华能沾化新能源有限公司。 2.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单位:青岛博研海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3.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全文(公示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方面内容)。
附件 :
- 华能滨州新能源85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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