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北流市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取水许可证法定代表人准予变更的函(桂水函〔2023〕197号)

北流市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你公司申请变更取水许可证法定代表人相关证明材料已收悉。根据《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九条、《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等有关规定,提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经研究,同意北流市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取水许可证法定代表人变更为王家辉,并核发新的取水许可证。

根据有关规定,取水许可证采用电子证照,不再发放纸质取水许可证,用水单位可自行打印,电子证照与纸质取水许可证具有同等效力。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3年7月4日

© 版权声明
THE END
喜欢就支持一下吧
点赞6 分享
评论 抢沙发

请登录后发表评论

    暂无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