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水务局关于印发中船风电(高台)新能源有限公司罗城滩330kV汇集站送出工程送电线路路径跨越河道防洪影响分析及整改方案报告审查同意书的通知

中船风电(高台)新能源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甘肃省河道管理条例》和《甘肃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组织 高台县水务局、临泽县 水务局及相关专家对你单位上报的《中船风电(高台)新能源有限公司罗城滩 3 30kV 汇集站送出工程送电线路路径跨越河道防洪影响分析及整改方案报告》(以下简称《防洪分析报告》进行了审查,基本同意防洪影响分析及整改措施,工程建设对河道防洪影响较小。在工程管理运行中,你单位要严格落实《防洪分析报告》中提出的补救措施和相关要求,并接受和配合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确保工程运行和河道行洪安全。

张掖市水务局

202 3 年 6 月 20 日

中船风电(高台)新能源有限公司罗城滩 3 30kV 汇集站送出工程送电线路路径跨越河道 防洪影响分析及整改方案报告审查同意书

(一)中船风电(高台)新能源有限公司罗城滩 3 30kV 汇集站送出工程送电线路的建设能调整地方电力结构,促进地区经济发展,因此该工程的建设十分必要。

(二)经复核《防洪影响分析及整改方案报告》依据《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影响分析及整改方案报告编制导则》( SL/T 808-2021)的相关要求,确定的技术路线基本合理。

(三)经复核防洪标准符合《防洪标准》( GB50201-2014)的相关规定,中船风电(高台)新能源有限公司罗城滩3 30kV 汇集站送出工程送电线路防洪标准为 30 年一遇。

(四)经复核《防洪影响分析及整改方案报告》中对河道历史演变、近期演变、演变趋势分析成果合理。

(五)经复核《防洪影响分析及整改方案报告》设计洪水计算方法及成果基本合理。中船风电(高台)新能源有限公司罗城滩 3 30kV 汇集站送出工程送电线路防洪标准为 30 年一遇,项目区内肖家庄河设计洪峰流量为 1.7 m 3 /s ,老鸦枝河设计洪峰流量为 5.0 m 3 /s ,十坝泉河设计洪峰流量为 12.4 m 3 /s ,黑山口河设计洪峰流量为 2.5 m 3 /s ,银洞子河设计洪峰流量为 2.0 m 3 /s 。

(六)经复核《防洪影响分析及整改方案报告》水文分析计算、堤防稳定性分析计算、冲刷淤积计算成果基本合理。

(七)经复核《防洪影响分析及整改方案报告》河道行洪的影响评价结论基本合理。

(八)经复核《防洪评价报告》综合评价成果基本合理。

(九)经复核《防洪评价报告》提出的整改补救措施、结论及建议可行。

业主单位 要编制洪水防御应急预案,加大洪水分析预测及监测,及时掌握河道洪水情况,确保行洪畅通,保障送电线路及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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