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第二批新能源装备产品优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印发的《 自治区新能源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2021—2025年) 》 , 培育壮大我 区 新能源 装备制造 产业, 推动新能源资源开发项目与装备制造供需对接,支持质量高、性能好的 新能源 装备产品开拓市场, 现就 2023年第二批 新能源 装备 产品 优选推荐工作 通知如下:

一、 推荐范围

在 自治区 注册 的新能源装备生产企业, 在 区内生产的新能源装备 产品 (包括风电、光伏、氢能、储能等装备产品) 。

二、推荐要求

(一)风电装备优选推荐产品,必须为 单机 5MW以上或为5MW以上风电机组配套 的 零部件,产品质量优良,性能指标优异且满足市场需求。

(二) 光伏装备产品包括组件、电池片、逆变器等 ,不包括玻璃、背板等材料产品 。

(三)氢能装备包括制氢、储氢、加氢、运氢等装备产品。

(四)储能装备包括储能电池等,不包括 电解液、正极材料、隔膜 等材料产品。

每个企业可以申报多个产品。

三、其他事项

(一) 请 各盟市工信局 积极 组织 开展 本地区 新能源装备产品 优选推荐 工作 ,严格审核把关,核实企业生产能力,确保有关企业申报产品满足优选要求。

(二)请于 202 3 年 7 月 31 日前将汇总表以正式文件形式报至工信厅,电子版发至 nmgzbc@126.com。

附件: 新能源 装备制造 企业 优选推荐名录 汇总表

20 23 年 6 月 21 日

新能源装备制造企业优选推荐名录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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