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能源局负责的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省定任务第 16项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关于验收销号的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对减煤工作重视不够,监督考核和预警协调机制不健全,对地方减煤工作督促、考核监督不够有力。全省尚未建立煤炭消费统计体系,煤炭消费底数不清,减煤工作仅以规模以上工业煤炭消费量统计口径进行评估,工作基础薄弱。 “十三五”期间,全省煤炭消费总量增长7915万吨,超过“十二五”末总量四分之一。
二、整改措施
1.健全监测预警机制。省能源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建立全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监测预警机制,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制定我市“十四五”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实施方案和分年度实施计划,督促各市制定“十四五”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实施方案和分年度实施计划,定期调度通报各县(区)煤炭消费总量,统筹推进煤炭消费减量工作。
2.建立完善统计体系。省能源局牵头督促指导各县(区)建立完善全口径煤炭消费统计体系,摸清全省煤炭消费底数,建立台账,省统计局加强业务指导,为煤炭消费控制提供坚实统计数据支撑。2022年12月底前建立健全煤炭消费统计制度。
3.强化工作督导考核。省能源局牵头开展市级政府“十三五”煤炭消费减量等量替代工作监督检查,将各市煤炭消费减量任务完成情况作为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的重要内容,将考核结果作为各市新建燃煤项目审批及领导干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依据。
三、整改完成情况
1、制定阳泉市“十四五”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方案和2022年煤炭减量等量替代方案,并将该方案印发至各县区政府、市直各相关单位。压实减煤控煤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减煤控煤预警机制,按月调度各县区煤炭消费数据,按季印发完成情况通报。
2、认真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要求,聘请第三方机构对我市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和煤炭消费总量进行摸底评估,向各县区政府下发摸排调研表,扩大煤炭消费量统计范围和基数,健全能耗和煤炭消费统计制度,区分燃料用煤、原料用煤、电力用煤、非电力用煤等用煤情况,掌握全社会煤炭消费总量。目前评估分析报告已完成,并已组织专家完成了评估分析报告评审工作,同时省能源局清洁能源利用处在我市开展全社会煤炭消费统计调查制度宣贯,目前已按照省能源局要求建立全社会煤炭消费统计制度,我市2020年、2021年、2022年三年全社会煤炭消费情况已上报至省能源局。
3、下发《关于对全市涉煤建设项目开展排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区按照相关部门职责对本辖区内“十三五”以来所有涉煤项目逐一摸底排查,市能源局在县区基础上进行抽查检查,实现涉煤项目全覆盖,加大审查力度,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停建并重新制定煤炭消费减量等量替代方案。
在《关于开展 “十三五”县级人民政府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的通知》中将各县(区)煤炭消费减量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的重要内容。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 2023年6月25日至2023年7月4日,共10天)向能源局反馈。
联 系 人:鄯敏
固定电话:
电子邮箱: yqny2019@163.com
2023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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