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能源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省定13)整改任务验收公示

市能源局负责的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省定任务第 13项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关于验收销号的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山西省有关部门对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工作重视不够,推动落实不力。对未达年度考核目标的地市,既未按照要求问责,也未实施高耗能项目缓批限批,仅由省能源局进行约谈,考核结果运用 “宽松软”,能耗双控刚性约束作用没有有效发挥。对高耗能和产能过剩行业,能源消费总量控制不力,只要求、不落实,对一些“十四五”以前未通过节能审查的高耗能项目“黑户”,长期听之任之。吕梁市交口县肥美铝业公司自2012年违法建成投产以来,累计消费煤炭约1000万吨。

二、整改措施

1、开展能耗双控考核工作。省能源局下发《关于开展“十三五”市级人民政府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的通知》,对各市“十三五”以来能耗双控指标落实情况开展考核。考核结果经省政府审定同意后通报各市并向社会公告。

2、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省直有关部门将能耗双控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未完成能耗强度降低目标的市级政府实行问责;省直相关部门和有关市对未完成能耗总量控制目标任务的县(市、区)实行高耗能项目缓批限批。

3、常态化监测预警。省能源局及时发布各市能耗双控目标完成情况晴雨表,实时跟踪、调度各市节能降耗进展情况。

三、整改完成情况

1、“十三五”期间,省政府下达我市的能耗任务为,“比(我市)201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15%”(即年均下降3.2%)。增量指标为140万吨标准煤,平均年增28万吨标准煤。根据市统计局反馈,“十三五”期间,我市能耗强度降幅为17.5%,能耗总量为798.97万吨标准煤,增量为35.79万吨标准煤,位列全省第二。我局承接省对我市“十三五”能耗“双控”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目前考核结果已公布,我市为完成等级,受到省通报表扬。我局以市节约能源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名义印发《关于开展“十三五”县级人民政府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的通知》,按照通知要求对县区开展考核工作,各县区对照内容上报能源双控印证资料。经考核,我市各县区均为完成等级,通报文件及时下达至各县区政府。

2、阳泉市各县区“十三五”时期能耗双控目标考核均为完成等级。按照省关于优化能耗双控考核要求,能耗双控考核频次由一年改为“十四五”五年。我市参照省有关要求,2021年、2022年未开展能耗双控考核,根据县区能耗双控完成数据下发完成情况通报(各县区均完成能耗强度降低目标任务)。

3、强化监测预警机制,按季发布各县(区)能耗“双控”完成情况晴雨表。强化与统计部门沟通协调,实时跟踪调度节能工作完成情况,对趋势性、苗头性的问题及时干预,多次实地督导县区节能降耗工作,先后在阳泉高新区、平定经开区、盂县经开区开展政策宣贯活动,推动节能指标顺利完成。2022年已发布四个季度能耗“双控”晴雨表。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 2023年6月25日至2023年7月4日,共10天)向能源局反馈。

联 系 人:鄯敏

固定电话:

电子邮箱: yqny2019@163.com

2023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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