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全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新能源化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快速发展。自2020年起,在一系列推广、扶持政策出台后,济南新能源汽车市场逐渐驶入发展快车道,仅用两年时间在省内实现各项数据的反超,并走在全国大中型城市前列。2021年之前我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为3万辆,截至2023年5月,累计新增9万辆,至目前全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已超过12万辆,其中,新能源乘用车占90.8%、公交客车占5.5%、专用车占3.7%。
(二)充换电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同步提升。目前济南公共充换电站达596座,平均服务半径0.641公里,能够满足现有车辆补能需求;充电桩保有量在5.4万个左右,相比2019年底,增长率约为1172.7%,其中,公共充电桩近8900个、专用充电桩近2700个、自用充电桩可达4.2万个以上。从充电量来看,济南2020年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站共计充电总量101.2万度;2022年充电总量增至3314.87万度,增长3175.6%。
(三)村镇区域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有待挖掘。相较于城市建成区,县城和村镇车型相对单一,由于县城城区面积较小,县城居民新能源代步车辆主要以微型乘用车为主,而村镇新能源车辆以微型乘用车车或微型轻型商用车(箱货)为主。目前新能源汽车后市场服务体系不够完善,村镇地区包括郊县销售体系尚不健全,维保能力不足,新能源汽车后市场产业存在一定空白。村镇地区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较低,充电基础设施低利用率和高成本,导致难以盈利,各运营商缺乏投建积极性。另外由于村镇地区新能源车型多为微型车,大多数家庭属于无序充电状态,存在私搭乱建现象,安全保障不足。
(四)加强新能源机械使用引导。探索新能源机械使用监管新模式,督促建设单位将使用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等污染防治措施纳入工程招投标文件,采取与销售、租赁、使用单位签订环保责任书的方式,将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情况与绿色施工工地申报以及工业企业绩效分级考评结果挂钩。政府投资兴建的项目重点推广使用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起到带头示范作用。在重大任务保障和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新能源机械的使用不受任何限制,引导建设施工单位提高新能源机械使用占比。截至2023年2月,我市在用机械的新能源化率得到显著提升,新能源机械从2020年年初的2038台增加到7601台,新能源机械占机械总量的13%,比全省11%的平均比例高出2个百分点。
二、总体思路和下一步工作
近期,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要巩固和扩大新能源汽车发展优势,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进一步稳定市场预期、优化消费环境,更大释放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尤其是释放农村消费潜力,促进发展乡村旅游等新业态,为乡村振兴增添新动力。结合国家最新指导意见和部署,拟开展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新能源汽车方面。加快出台《济南市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和推广应用行动计划(2023-2025年)》,构建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生产端-消费端-服务端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体系和行动计划,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全链条发展。一是建立新能源汽车绿碳出行积分体系,出台我市绿碳出行积分管理办法,为企业、个人建立“泉城绿碳出行”账户,搭建“参与绿色低碳出行—核算奖励绿碳积分—积分抵扣绿碳消费—构建个人碳交易纽带”的全民碳普惠闭环机制。二是针对部分营运车辆提出实现路权差异化管理,设立绿色交通示范区并逐年扩大区域范围;分类制定我市公共领域新能源车辆规范,推进公共领域新能源车辆标准化管理;建立营运车辆通行证(码)管理制度,优化出行和运营便利;通过政府投资项目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降低车辆购置成本、开放路权、提升服务保障能力等工作措施,推动公共领域车辆全面新能源化。三是加大新能源汽车下乡力度,引导企业下沉销售服务网络,丰富适应农村地区新能源车型供应,鼓励高职院校面向农村培养维保技术人员,满足不断增长的新能源汽车维修保养需求,促进农村新能源汽车市场健康发展。
(二)充换电基础设施方面。结合济南市新能源汽车产业规划,根据全市新能源车推广情况,持续动态优化规划布局,制定我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通过政策规划引领,构建立体化、多层次、全场景智慧充换电网络。一是完善经营性充换电网络布局,严格落实新建停车场充电桩配建要求,在公共停车场、商业配建停车场、物流园区、独立充换电站等公用充换电区域,形成快充慢充兼顾、引导换电的城市充换电服务网络和沿高速公路的城际快速充换电服务网络,延续充换电基础设施奖补政策至2025年底,缓解建设运营企业投资压力;二是规范居住社区和公共建筑充电设施建设,严格落实新建居民小区配建要求,加大老旧小区供电配套设施改造项目建设,创新企业运维商业模式;三是推进应用模式创新升级,加快“光储充换检”一体化试点应用,鼓励符合条件的加油(气)站改(扩)建为综合能源站,探索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场站参与电力现货市场实施路径,加强车网互动等新技术研发应用,通过V2G能源互动方式、车电分离、电池购租等运营模式推广,推动以“车电分离、源荷互动、绿电消纳、梯次利用”为主要商业模式的“绿能充换电”产业发展;四是根据农村地区的人员车辆分布较广、单村规模较小等特点,通过市场化手段打造“镇镇通”“村村通”模式,形成服务村镇市场的基础覆盖网络,优先考虑使用功率小的直流快充或交流慢充桩,满足新能源汽车基本的使用需求。鼓励运营商从选址规划到建设工程总包和运维的全链条服务,并将售后服务进行数字化,实现调动本地人力和吸纳就业。建立企业级的统一建设、统一管理服务,满足新能源汽车补能需求,形成数字化、城乡一体化的服务网络。
(三)非道路移动机械新能源化方面。将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纳入绿碳积分管理体系,打造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碳积分消纳场景。统筹做好全市充电桩、换电站网络规划,优先推进机场港口、铁路货场、物流园区、工矿企业等非道路移动机械重点使用场所充换电设施建设。深入推进共享电动叉车模式。针对叉车在机械中占比高、相对排放强度大的问题,“政府搭台,企业唱戏”,不断提升全市共享电动叉车使用水平。政府部门、街道、园区等形成合力,深化市场调研,了解市场需求,针对不同用户提供多样化、个性化共享服务,对重点机械用户新能源化或共享模式进行沟通,督促重点机械用户提升机械新能源化比例,提高企业参与共享电动叉车的积极性。整合优质资源,吸引更多更好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销售企业参与共享模式。
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20日
联系人及电话:王磊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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