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关于推进“新能源+N”绿色发展模式的提案》(第0130号)的答复

李占兰: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新能源+N”绿色发展模式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加强宣传绿色发展理念

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作用,编制绿色低碳教材,开发文创产品和公益广告,建立宣传教育长效机制。推动绿色发展理念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深入开展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绿色低碳意识,推动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二、为“新能源+N”发展提供应用场景

为实现我市新能源领域创新发展,围绕我市产业优势,先后实施普兰店滩涂光伏发电-全钒液流储能调峰-海水淡化电解制氢-氢能公交车应用的“海水制氢一体化示范项目”;大连国资运营公司牵头开发的“绿电点亮大连”项目;SK海力士/ 英特尔大连半导体存储技术制造与研发基地厂区内太阳能光伏试点示范项目。下一步,我们将围绕离网新能源+N发展模式,积极策划有关项目实施。

三、加大对高耗能企业新能源发展支持

一是石化领域。大连石化搬迁改造建设炼化一体化项目包括1000万吨/年化工型炼油、120万吨/年乙烯,配套码头等公用工程系统及辅助设施等,目前项目预可研总投资超过700亿元。为配合项目易地搬迁实施,促进企业绿色低碳发展,全省统筹给予适量新能源指标支持大石化建设绿色能源供给系统。

二是装备制造领域。我市装备制造产业基础雄厚,对绿电的需求也与日俱增。为支持企业绿色低碳发展,金普新区、长兴岛经济区、太平湾合作创新区等地区均在积极谋划运用风电、光伏等清洁能源为装备制造企业提供绿色动能。

四、推动新能源在工业、建筑业领域应用

积极推进工业领域电能替代,一是鼓励和支持相关企业加强氢燃料电池汽车、制氢设备及关键材料和零部件的研发、生产,积极推动氢能交通工具在我市的推广应用。二是按照《大连市清洁供暖项目资金补助办法》,依据相关资金补助政策,做好工业领域清洁供暖项目实施工作。三是宣传国家、省关于绿电交易相关文件,及时通知有绿电需求的电力用户直接参与或委托售电公司参与绿电交易,鼓励重点用户带动上下游企业全产业链条参与绿电交易;鼓励企业采取“煤改电”方式供暖供热。

开展建筑屋顶光伏行动,推广超低能耗建筑和建筑光伏一体化。充分利用工业建筑、公共建筑屋顶等资源实施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探索光伏柔性直流用电建筑或园区示范。

五、加快新能源产业成果转化

一是坚持聚焦科技创新与绿色低碳技术支撑,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依托“揭榜挂帅”科技攻关、重点科技研发计划、科技创新基金等科技计划项目支持新能源领域科技攻关。2022年支持“大规模高效绿氢制造核心装备”等揭榜挂帅科技攻关项目2项、重点科技研发计划项目5项、科技创新基金项目8项。

二是推进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以建设英歌石科学城创新策源中心为重点,围绕洁净能源等领域,加快推进建设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获批建设能源催化转化全国重点实验室。积极推进大连市“碳达峰碳中和”成果转化平台建设,市区联动支持大连凌工技术成果转移有限公司在中山区建设大连市科技成果转化平台。

三是围绕新能源领域,推动设立天使类子基金。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孵化器、重点实验室、创新中心和境内外知名天使投资机构申请发起设立天使类子基金,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境内外技术转移。

六、鼓励多种合作方式,吸引配套产业落地

我市积极支持各类投资主体参与新能源产业开发,并多种方式鼓励总部经济落户大连。在有关新能源项目的开发建设过程中,积极引导项目开发商在项目所在地注册公司,发展上下游产业,从而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同时,我市鼓励民营企业与中央、国有企业开展各类形式合作,积极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新型储能、风光新能源项目开发、氢能研发利用等项目,在近期开发建设的瓦房店集中式、分散式风电项目中,均有本土民营企业参与央地合作发展。

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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