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省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相关规定,经商省人力社保厅,现将《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能源、材料、轻纺、石油和化学工程等四个专业高级工程师、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3年7月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反馈至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人事处。
公示时间:2023年6月6日-2023年7月5日
联系人:黄犇,联系电话:,邮箱:zjsjczx@163.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人事处(杭州市体育场路479号,邮编310025)
附件:《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能源、材料、轻纺、石油和化学工程等四个专业高级工程师、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3年6月2日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能源、材料、轻纺、石油和化学工程等四个专业高级工程师、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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