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建(科)发〔 2023 〕 13 号
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宁东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各有关单位:
为 全面 掌握民用建筑能耗情况, 加快 推进民用建筑节能工作, 按照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 202 2 年度全国民用建筑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调查的通知》 要求 ,现 就做好我区民用建筑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计调查范围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有关要求开展统计,统计调查范围及内容依据《 民用建筑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调查 制度》( 附件 1 )规定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 106 个城市统计要求 ( 附件 2 ) 开展。各地级市(含宁东)统筹负责本地区各县(市、区)数据上报,统计范围主要包括 城镇范围内所有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重点城市的居住建筑和中小型公共建筑 。
统计数量分配如下:
1.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 3000 平方米):全部统计。
2. 大型公共建筑(> 20000 平方米):全部统计。
3. 居住建筑:银川市不少于 540 栋、石嘴山市不少于 140 栋、吴忠市不少于 220 栋、固原市不少于 140 栋、中卫市不少于 140 栋。
4. 中小型公共建筑:银川市不少于 350 栋、石嘴山市不少于 150 栋、吴忠市不少于 150 栋、固原市不少于 150 栋、中卫市不少于 150 栋。
5. 单机供热能力 7 兆瓦规模以下集中供热锅炉、热电厂:全部统计。
6. 单机供热能力 7 兆瓦规模以下集中供热锅炉、热电厂:银川市不少于 50 个、石嘴山市不少于 10 个、吴忠市不少于 20 个、固原市不少于 20 个、中卫市不少于 10 个。
7. 绿色建筑:达到《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并已竣工的新建建筑全部统计。
8. 行政村居住建筑:每个市不少于 10 个行政村。
二 、报送时间及方式
各单位需于 2023 年 7 月 2 日前报送统计报表 和统计报告。年度统计表报通过专报平台( http://jznh.mohurd.gov.cn )报送,统计报告盖章版报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kbc@163.com )。
三 、 统计工作 培训安排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通过视频直播形式开展全国统计调查培训,培训会议于 2023 年 6 月 2 日上午 9:00—11:30 召开,会议直播网址 http://metting.tencent.com/live/14477619250007389701 。各单位负责统计工作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参会 ,具体名单于 5 月 31 日下午 16:00 前发送至电子邮箱( kbc@163.com )。
为统计参会人员,保证培训质量,各单位分管领导及统计人员自行扫码加入统计工作微信群。若群二维码过期可添加工作人员微信号,由工作人员添加进群。培训会议相关事宜、账号分配及有关资料在群内发布。
四 、 统计调查工作要求
各市、县 (区)住房城乡建设 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强化审核,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确保上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联系人 及联系方式:
住房城乡建设厅: 马乐 0951 — ,
业务咨询 :张靖梓
王涛
技术服务 : 010—
附件 : 1. 民用建筑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调查 制度
2.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 202 2 年度全国 民用建筑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调查的通知
宁夏回族 自治区住房 和 城乡建设厅
2023 年 5 月 31 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1. 民用建筑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调查制度.doc
2. 住建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国民用建筑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调查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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