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功能区)、市直各单位:
现将《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征集2024年省级节能降耗专项资金储备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区(功能区)、各有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发动符合要求的企业和公共机构申报,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申报
市机关大院内的公共机构节能项目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核汇总报送,其他市直属公共机构节能项目由申报单位的市直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送,其他项目原则上按属地原则由项目所在区节能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汇总报送。项目单位需如实填写并提交附件2申请报告(装订成册,一式四份),加盖公章后送项目所属地节能主管部门或市直有关部门,其中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申请报告须同时加盖节能服务公司和项目业主单位公章。
二、材料提交
请各区(功能区)节能主管部门和市直有关单位于6月18日前将项目申请报告的纸质版和电子文档(刻1张光盘贴标签)汇总报送我局(市政府大院5号楼710室)。
附件:1.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征集2024年省级节能降耗专项资金储备项目的通知
2.广东省省级节能降耗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报告(2024年)
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5月29日
(联系人:王燕,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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