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申报2020-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中央财政补助清算资金企业及车辆的公示

根据省工信厅等四部门《关于做好2020-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清算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工信产业〔2023〕175号)的要求,我市收到邗江区上报的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材料,涉及1027辆新能源汽车,申请清算资金5947.71万元。按照清算通知要求,经第三方审核,现将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及时与市工信局联系。

公示期限:2023年5月22日-5月28日。

监督电话:(派驻纪检监察组);

(局机关纪委);

业务电话:。

附件:扬州市2020-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地方公示车辆信息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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