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发展改革部门,市节能中心:
根据珠海市司法局《关于做好减免责清单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珠海市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在能源行业行政执法工作中,直接适用《广东省能源局行政执法免处罚清单》(粤能规〔2023〕1号附件2),详见附件。
附件:广东省能源局行政执法免处罚清单(粤能规〔2023〕1号附件2)
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5月9日
附件: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广东省能源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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