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支持能源化工高质量发展加速打造我省又一万亿级产业的建议》第318号建议办理答复的函

川经信建议〔2023〕32号

唐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能源化工高质量发展加速打造我省又一万亿级产业的建议》(第318号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能源化工产业发展的关心与支持。我厅非常重视您的建议,经会商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增加留川增量气指标,发展优势天然气化工”的建议。《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明确提出“统筹油气资源开发。发挥长宁-威远、涪陵国家级页岩气示范区引领作用,推动页岩气滚动开发,建设天然气千亿立方米产能基地,打造中国‘气大庆’。……完善页岩气开发利益共享机制,有序放开油气勘探开发市场,加大安岳等地天然气勘探开发力度。”我省已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等部委争取支持到2035年四川建成国家天然气(页岩气)千亿立方米级产能基地。近年来,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等认真落实国家新时代西部大开发政策和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等政策措施,联合印发实施《四川省促进工业经济稳增长行动方案》,协调推进眉山万华、南充永盈、达州正凯、广安必美达等大型天然气化工重点项目建设,持续提振有效投资,为经济稳增长做出了积极贡献。目前,我省部分地区通过主动争取,初步落实了“留存气、留存价”,以及合同用气全额保障等政策。

下一步,我们积极支持资源地建立天然气(页岩气)勘探开发示范区的利益共享机制,分享天然气(岩页气)开发后端价值增值成果,将气价控制在合理水平,大力发展独具特色的天然气化工,将四川天然气(页岩气)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更好促进和服务四川经济社会发展,更好地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

二、关于“力争产气地区域保供政策,解决重点优质企业的计划内用气指标增量”的建议。国家天然气资源实行中央统筹原则,资源分配权在中央层面,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统筹,在此前提下,由中石油、中石化直接与下游用户签订年度供用气合同。与此同时,全国天然气供需矛盾突出,对外依存度高达45%左右,致使合同量不能满足需求,随着油气体制市场改革化不断深入,近年来天然气资源向价格承受能力强的发达地区配置呈增长态势。经济和信息化厅作为全省能源运行调节部门,一直致力于天然气开源工作,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加大协调力度,认真组织合同签订工作,2022年我省共签订供用气合同量279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0%,实现了合同全覆盖。同时,2022年全省用气量同比增长2.8%(全国为-1.7%),其中,化工化肥行业用气同比增长21%以上。

按照国家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方向,中石油、中石化按照“基准门站价+浮动”的机制确定各省天然气销售价格。国家核定我省基准门站价为1.53元/立方米,在全国29个通气省(市、区)中由高到低排第21位,处于较低水平,体现了国家对资源地的倾斜。浮动比例方面,省发展改革委加强与中石油、中石化在川企业沟通,积极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汇报,通过少上浮等争取价格优惠。2022年中石油、中石化价格上浮比例分别较其他省份低2.5-5个百分点和30-40个百分点。从全国来看,无论是天然气基准门产站价格还是实际执行门产站价格,我省均处于较低水平,具有比较优势。

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将继续加强沟通协调,加大向上汇报力度,争取对我省有利的价格政策;经济和信息化厅将进一步优化保供工作措施,完善四川省天然气保供机制,增强对重点优质企业的天然气供应保障工作力度。

三、关于“提高省内天然气调峰保供能力,加快储气库建设”的建议。目前,我省已建成输气管线1.9万千米,覆盖18个市133个县(市、区),输气能力达450亿立方米/年,基本建成以“三纵三横”环形干线连接主要产区,以网状支线覆盖广大消费区的省内管网系统。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高度重视天然气输气管网建设和储气调峰设施建设,印发《四川省“十四五”石油天然气发展行动方案》《四川省储气设施建设规划》,对省内天然气管网建设和储气调峰设施建设进行统一规划、有序推进,规划到2025年,天然气管道里程达2.25万千米,年输能力达700亿立方米。大力推进以地下储气库为主、地面LNG储罐为辅的储气调峰体系建设,规划到2025年,全省形成储气能力32亿立方米。目前,省内各储气设施项目建设正在加快推进。其中,川东北储气调峰基地、清溪地下储库已建设投运;遂宁基地主体工程已完工,拟于2023年底建成投运。

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将结合“十四五”规划中期调整,进一步优化省内天然气管网布局和储气调峰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威远—乐山—天府新区、乐山—雅安、观音—新津等管道建设,以及牟家坪、老翁场等地下储气调峰项目,不断提升安全平稳供气保障能力。

四、关于“大力推进电量替代,重构能源战略发展新格局”的建议。为充分将我省水电等清洁能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会同经济和信息化厅等10部门制定了《四川省电能替代推进方案(2022—2025年)》。明确提出的主要目标:进一步健全电能替代工作机制,拓展电能替代广度和深度,力争“十四五”期间电能替代累计电量达600亿千瓦时,2025年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0%左右。明确提出了工业生产领域、交通运输领域、农业生产领域、房屋建筑领域、生活服务领域、应用创新方面等6项重点任务。明确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本)》中非限制类、非淘汰类的钢铁、建材、有色、石化化工等行业内的新建和改造电窑炉纳入省级电能替代目录,享受电能替代电价政策。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四川省电能替代推进方案》,推进终端用能绿色低碳转型,加快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同时,积极争取将电能替代出来天然气量部分留存,支持川渝天然气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能源化工产业发展的关心与支持,希望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黄仲泉,电话:)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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