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能源局行政处罚公告(2023年第82号)

贵州省能源局行政处罚公告

被处罚人

王凯

案件名称

兖矿新疆矿业有限公司硫磺沟煤矿“ 1·1” 冲击地压事故有关责任人员暂停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格案

处罚决定书文号

黔(能)煤安罚〔 2023 〕 20 号

处罚决定时间

2023 年 4 月 24 日

处罚结果

暂停安全生产管理从业资格(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明编号: 130481******0078 ) 30 日

处罚事由

2023 年 1 月 1 日 21 时 09 分,兖矿新疆矿业有限公司硫磺沟煤矿发生一起冲击地压事故,造成 1 人死亡、 1 人受伤。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新疆局《关于兖矿新疆矿业有限公司硫磺沟煤矿“ 1·1” 冲击地压事故结案的通知》 ( 矿安新〔 2023 〕 22 号 ) 要求,需暂停事故相关责任人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证明。因事故责任人王凯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明由我局颁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移送我单位依法处理,并向我局出具《国家矿山安全监察移送书》(新煤安监调移〔 2023 〕 26012 号)。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

救济渠道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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