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对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08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对自治区十四届人大 一次会议第308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内能建复字〔2023〕3号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魏栓师代表提出的第308号建议由我局负责协办。关于鼓励使用新能源车辆支持充电桩建设事宜,经认真研究,现提出如下办理意见:

近年来,自治区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汽车保有量持续攀升。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是电动汽车推广应用的重要保障,大力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不仅是当前加快电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紧迫任务,也是推进能源消费革命的一项重要举措。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发改能源规〔2022〕53号)要求,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主要开展了以下方面工作。

一、研究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布局

为全面提升新能源汽车充电保障能力,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能源局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加快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提出了充换电设施建设“规划引领、分类施策,智能高效、融合发展,创新机制、有序推进”的基本原则,明确了自治区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别推进公共建筑、居民社区、公路沿线、专用设施等七个领域充换电设施建设的责任分工和推进重点。

在此基础上,2022年底,自治区能源局、交通运输厅、住建厅等9部门联合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充电基础设施“十四五”规划》,进一步明确了充电基础设施的发展目标和保障措施。

下一步,自治区能源局将积极配合交通运输厅、住建厅等行业主管部门,科学合理布局充电基础设施,保障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

二、出台相关配套政策

为支持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自治区能源局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全额自发自用新能源项目实施细则(2022年版)》,鼓励利用高速公路沿线控制区、边坡、服务区、收费站所等土地资源布局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进一步保障和支撑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等用电需求,构建全额自发自用交通能源系统。

为规范提升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水平,自治区能源局等9部门联合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指导各有关方面开展充换电设施投资建设、运营和监督管理,从充换电基础设施的建设运营主体、设施规划布局、项目建设管理、企业运营服务、部门监督管理、政策支持等方面明确了规范要求。

下一步,自治区能源局将推动有关电网企业规范充电设施接电报装流程,落实开辟绿色通道和限时办结的要求,为充电设施建设提供便利、高效的服务。

三、加强电网基础设施建设

为保障充电设施用电需求,自治区能源局督促电网企业加强系统研究和分析研判,加快推动城镇配电网项目建设进度,持续提升充电基础设施供电保障能力,2022年全区220千伏及以下电网工程完成投资超过180亿元。

下一步,自治区能源局将推动有关电网企业持续加强电网基础设施建设,结合各盟市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和有关领域建设方案,超前布局配电网项目,更好服务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发展。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2023年4月28日

签发人:于海宇

承办人:曹  刚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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