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文物局关于金昌市“十四五”第二批新能源项目选址涉及文物保护意见的函

金昌市金川区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关于申请对金昌市“十四五”第二批新能源项目选址进行文物考古调查的请示》(金区发改〔 2022 〕 296 号)收悉。我局组织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根据你局提供的项目选址图及相关资料,对项目选址涉及的金昌市金川区相关区域进行了考古调查。经调查,该项目选址涉及 1 处不可移动文物,即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青土井烽火台(长城编码: 620302353201170016 )建设控制地带。根据调查结果,本着既有利于经济建设,又有利于文物保护的原则,经研究,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项目选址应避让青土井烽火台建设控制地带。

二、项目选址如有调整,应按程序履行相关报批手续。

三、由于文物埋藏的隐蔽性和不可预见性,不排除施工中发现文物遗存的可能。施工中如发现地下文物,施工单位应立即停工并保护好现场,同时及时报当地文物行政部门和我局。对发现文物隐瞒不报或擅自施工破坏文物的,将依法追究相关部门、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工程涉及考古调查、勘探、发掘、文物保护措施等所需费用,应根据《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列入工程预算。

特此致函。

附件: 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关于上报金昌市“十四五”第二批新能源项目选址文物考古调查报告》的报告

甘肃省文物局

2023 年 3 月 14 日

© 版权声明
THE END
喜欢就支持一下吧
点赞6 分享
评论 抢沙发

请登录后发表评论

    暂无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