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牛特旗自然资源局 , 远景零碳技术(赤峰) 有限公司 :
《关于赤峰市能源物联网零碳氢氨一体化示范项目(翁牛特旗风电)新建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初审意见的报告》( 翁 自然资发 〔 20 23 〕 98 号 ) 、 《 远景零碳技术(赤峰) 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办理 赤峰市能源物联网零碳氢氨一体化示范项目(翁牛特旗风电)新建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报告》 (赤远字 〔 20 23 〕 18 号 ) 及相关材料收悉 。 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 赤峰市能源物联网零碳氢氨一体化示范项目(翁牛特旗风电)(项目代码: 2303-150426-04-01-224808)根据《关于转发的通知》(赤发改能源字〔2023〕79号),已列入具备实施条件的风光制氢一体化示范项目清单。项目用地位于 赤峰市翁牛特旗 阿什罕苏木与乌敦套海镇 ,拟以出让方式供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 不需要 进行 规划选址 审查 。 该项目位于城镇开发边界以外, 已列入 翁牛特旗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重点建设项目 安排表 。 翁牛特旗 人民政府 承诺将该项目用地布局及规模 统筹 纳入 在编的国土空间总体 规划 及 “一张图” 。 项目 符合 国家供 地政策,同意核发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二、 该项目拟 用地总面积 8.2033公顷,其中农用地8.0718公顷(灌木林地1.4032公顷、天然牧草地6.6136公顷、人工牧草地0.0550公顷);未利用地0.1315公顷。 各功能分区用地面积为:风机机组 占地面积 3.7500公顷、箱变 占地面积 0.3750公顷、升压变电站 占地 面积 1.8550公顷、储能区 占地 面积 1.8898公顷、进站道路0.3335公顷。 在初步设计阶段,不得随意变更项目选址,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 模和土地使用标准,节约集约用地。
三、当地自然资源局要协调相关部门,认真做好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土地现状调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告及听证、补偿登记和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等征地前期工作。足额安排补偿安置资金并纳入工程项目预算,合理确定被征地农牧民安置途径,保证被征地农牧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牧民的合法权益。
四、项目建设单位应对该项目用地范围是否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是否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进行查询核实,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或者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压覆矿产资源审批。
五、项目按规定批准后,必须 依法办理 建设用地报批手续。已通过用地预审及选址的项目,如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需要重新预审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六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自本批复印发之日起 有效期为三年。
赤峰市自然资源局
202 3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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