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阿荣旗风茂新能源有限公司阿荣旗4.5MW分散式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

阿荣旗发展 和 改革 委员会 、 阿荣旗风茂 新能源有限公司 :

阿荣旗发展 和 改革 委员会 《关于核准 风茂 阿荣旗 4.5 MW分散式风电项目的请示》(阿发改发〔2023〕1 4 号)及 阿荣旗风茂 新能源有限公司 《 关于核准 风茂 阿荣旗 4.5 MW分散式风电项目 的 请示 》 收悉。经研究,该项目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依据《 内蒙古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内发改投字〔 2017〕1490号)及《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 2017年本 )》(内政发〔 2017〕65号), 同意 建设 阿荣旗风茂 新能源有限公司 阿荣旗 4.5 MW分散式风电项目 。具体批复 如下 。

一、 项目名称及代码

阿荣旗风茂新能源有限公司阿荣旗 4.5MW分散式风电项目,

项目代码: 2212-150721-04-01-177051 。

二 、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安装 1台单机容量为4.5MW风力发电机组,安装单台容量5MVA 箱式变压器,1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现有的风腾和风润项目开关站 。

三 、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 3208.08 万元 。 资金来源 为 企业自筹。

四 、建设地点

阿荣旗 向阳峪镇解放屯 。

五 、建设年限

202 3 年 。

六 、项目单位

阿荣旗风茂 新能源有限公司

七、前置条件

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项目申请报告 、 项目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性承诺函、营业执照、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关于 阿荣旗 风茂新能源有限公司阿荣旗 4.5 MW分散式风电项目 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批复 》 ( 呼自然预选字 〔 2023〕 3 号) 。

八 、 其他 要求

(一) 项目单位要认真落实工程建设各项条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切实落实环境保护和各项节能措施。在 相关要件手续齐全并 得到有关部门认可后,工程 方 能开工建设和投入运行。

(二) 请 项目单位 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手续。

(三)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三年行动计划 ( 2021-2023 年)的通知(内能新能字 〔 20 21 〕 338 号) 要求: “在当年建设计划规模内 的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必须于当年核准、备案并开工建设,分散式风电项目必须于次年 12 月底建成并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必须于次年 6 月底建成并网,对于未按规定时间并网的项目,盟市能源主管部门应及时予以废止 ”,如该项目未在核准有效期内开工建设并网,此件到期后自动废止,且不得延期 。

专此批复。

呼伦贝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 2 3 年 4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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