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巴嘎旗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你公司报送的《 阿巴嘎旗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锡林郭勒盟别力古台风电场一期 225MW风电项目升压站新建工程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已建 1座220kV升压站,已建2台容量为 120MVA 的主变。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阿巴嘎旗境内。
二、总体意见
该项目已于 2020 年 12 月建成并投产运行,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建设项目 “未批先建”违法行为法律适用问题的意见》(环政法函〔2018〕31号),从环境保护及政策角度分析,该项目符合相关文件要求,我厅原则同意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
三、项目运行期间应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项目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做好周边区域的生态保护工作。
(二)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控制和改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对周边环境影响的措施和方法,监测值应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 GB8702-2014)要求。
(三)运营期变电站生活污水 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 对设备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废蓄电池等应全部回收,如不能全部回收,必须单独存放,集中送交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的单位处置。
(四)项目运行期的噪声值及防噪措施应满足《报告表》中提出的要求,监测值应符合国家评价标准限值要求。
四、建设单位应按规定程序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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