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发展改革委:
《关于申请安徽宝馨光能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高端智能制造 (一期)项目节能审查的请示》及材料收悉。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项目代码: 2208-340321-04-03-719608
二、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当量值 17827.05吨标准煤、等价值40062.39吨标准煤。其中,年消费电12738.21万千瓦时,热力6.20万吉焦,天然气4.64万标方。
三、建设单位应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一)优化工艺方案和设备选型。优化生产工艺和设备安装布局,注重生产工艺和流程节能;优化配电方案,合理确定设备选型,建议选用优质高效变压器;采用最新保温技术和新型保温材料,优化自然通风设计和机械通风系统的节能设计,减少暖通用电和通风能耗。
(二)选用高效节能设备。采用达到国家一级能效标准或国家“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推广目录中的产品和设备,特别是变压器、照明器具等,将设备能效指标作为重要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
(三)切实加强节能管理。加强能源管理和能源计量工作,建立能源管理中心,完善能源管理体系;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工业企业能源管理导则》(GB/T15587)等,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导则》(GB17167)等标准规范,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三级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四、请你单位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最终修改后的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项目有关事项。
五、本节能审查只负责对项目用能工艺、设备能效水平及节能管理措施提出意见。本审查意见不作为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前置条件,相关审批、核准、备案和报建手续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等规定及要求执行和办理。
六、本审查意见自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之日起生效。
七、蚌埠市发展改革委将根据项目建设情况和省发展改革委相关要求,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适时组织跟踪检查。
蚌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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