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经信提案〔2023〕16号
蒲丹惠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四川省培育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产业链的建议》(第0574号提案)收悉,我厅高度重视,经商科技厅、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现答复如下:
一、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一)抓好标准宣贯执行,引导行业规范发展。当前,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废弃化学品处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等行业协会围绕动力电池回收利用通用要求、梯次利用、再生利用、管理规范、温室气体排放、绿色生产、安全要求、设施设备等领域,制定发布18项国标、13项行标及37项团标。我省先后印发《四川省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方案》《“电动四川”行动计划(2022-2025年)》等文件,研究提出促进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的政策措施,鼓励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积极参与国家、行业、团体标准制定。同时,组织筹建工业绿色低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进一步做好与国家标准化工作衔接,逐步建立健全我省节能降碳、资源综合利用等绿色低碳标准体系。
(二)推动核心技术攻关,加强创新平台建设。一是制定技术攻关路线图。将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纳入我省动力电池产业技术攻关路线图,明确提出针对锂电池回收产业面临的绿色、低成本、高安全性等重大需求,开展电池材料直接再生资源循环利用、电池材料全组分有价元素分离回收、退役动力电池梯次利用等关键技术攻关。二是布局重大科技项目。以技术路线图为主线,组织编制《四川省“十四五”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重大科技专项实施方案》,在动力电池领域计划围绕锂资源高效利用任务方向,布局磷酸铁锂动力电池高效绿色回收项目,拟投入财政资金400万元。三是组建动力电池创新联合体。四川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牵头组建四川省动力电池创新联合体,将聚焦动力电池前驱体、资源回收等领域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
(三)加大政府支持力度,拉动企业投资热情。一是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基金的撬动作用。我省已发起设立了省级产业发展投资引导基金23支,协议规模506亿,累计投资项目284个,投资额262.17亿元。其中,大部分基金投资范围涵盖了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行业,特别是设立了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基金,聚焦投资包括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在内的绿色低碳产业。二是加大财政资金培育支持力度。省级财政设立了工业发展资金,预算规模32.63亿元,涵盖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产业支持方向,主要采取竞争立项的方式进行分配,对符合条件的产业项目予以大力支持。已安排省级工业发展资金154万元,支持长虹润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废旧锂电池回收综合利用项目建设。三是积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有关要求,税务部门通过加强宣传解读、优化纳税服务、增进办税便利、强化指导督促等措施,进一步落实落细相关政策,促进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四)加快企业引育壮大,布局完善回收利用产业链。一是发展一批龙头企业。我省宁德时代宜宾基地是全球最大的动力电池基地之一,已引进动力电池产业链相关项目77个,投资额达1900多亿。积极推进宜宾高县动力电池回收循环利用产业项目建设,正在推动格林美公司投资的宜宾新能源循环经济低碳示范产业园等项目签约落地。四川长虹润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已纳入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公告企业名单,公司加强省内外布局建设,在金堂落地的“废旧锂电池回收综合利用项目”已正式投产,同时在江西、江苏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收购贵州产业链下游公司,相关产品已销往贵州、浙江、江西等地。雅骏新能源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省内擅长系统化电池全生命周期管理和梯次应用的高新技术企业,建立了电池全生命周期管理大数据系统,形成了新能源全场景全生态应用体系。二是开展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示范创建。我省对照国家有关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标准规范,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示范企业、示范项目、示范场景创建工作,重点聚焦从事动力电池回收服务、梯次利用、资源再生利用、应用场景打造的相关企业,鼓励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动力电池及材料研发生产企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等开展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业务,正在培育创建回收服务示范网点10个、梯次利用示范企业2个、再生利用示范企业(项目)3个。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完善规章制度,增强监管约束。研究制定我省动力电池回收利用部门规章,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的具体监管职责,细化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各环节监管要求,加大监管约束力度。二是健全标准体系,规范市场发展。按照“急用先行”原则,充分发挥团体标准程序少、周期短、成本低等优势,指导我省有关学会、商会、协会、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产业联盟等社会团体,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制定发布一批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团体标准,适时升级到行业标准,鼓励企业、科研院所参与制定一批国家标准。三是加快技术创新,促进成果转化。围绕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及回收技术等领域布局一批科技计划项目,推动实施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重大科技专项。加强对四川省动力电池创新联合体等创新平台的指导,支持成员单位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等。四是加大政策支持,赋能产业发展。持续实施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行业规范管理,发布一批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示范企业、示范项目、示范场景名单,进一步引领带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市场良性发展。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及社会资本创新产品及服务模式,支持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企业及项目建设。感谢您对四川动力电池产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邓涵;联系电话:)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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