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的通知

晋能源新能源发〔2023〕76号

各市能源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乡村振兴战略决策部署,推动农村能源革命,助力全省乡村振兴战略,按照国家能源局、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3〕23号)文件要求,请各市能源局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开展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优选报送工作,每市限报1个试点县。

各市要高度重视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工作,认真组织申报,科学论证、因地制宜编制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实施方案,提出建设目标和内容,明确激励政策措施,请各市能源局会同有关单位于4月30日前,将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实施方案报送至省能源局。

联系电话:、

附件: 《关于组织开展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的通知》.pdf

山西省能源局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山西省乡村振兴局

2023年4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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