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综合能源基地建设实施方案

新型综合能源基地建设实施方案

黔能源发〔2023〕1号

2022年1月国务院下发《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赋予我省“四区一高地”的全新战略定位,我省迎来新的发展重大历史机遇。能源方面,明确提出“加强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建设新型综合能源基地”的要求。按照《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22〕6号)部署,特制定《新型综合能源基地建设实施方案》,以保障新型综合能源基地落地落实。

本实施方案编制主要依据为国发〔2022〕2号文、黔党发〔2022〕6号文、《贵州省“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及各分领域能源“十四五”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按照国发〔2022〕2号文、黔党发〔2022〕6号文要求,统筹发展和安全,以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能源数字化为引领,以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动力,以能源保障能力和能源结构调整为关键,注重近期建设与远景规划的衔接协调,加快建设新型综合能源基地,深入推进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为贵州打造“四区一高地”提供坚实能源支撑。

(二)基本原则

围绕支撑我省打造“四区一高地”,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建设绿色低碳、数字创新、智慧多元、安全高效、保障有力、产业链完善的新型综合能源基地。

——打造西南地区能源保供中心,强化全国重要能源基地地位与作用。加快提升煤炭生产能力,布局建设大型煤炭储配基地,形成“基地+平台”保供模式,打造西南地区煤炭保供中心。持续实施“西电东送”“东数西算”国家战略,加强与周边电力互联互通。加快油气储备布局,研究组建油气调配中心,完善油气战略储备机制,研究推进建设西南地区油气战略储备基地。推进能源领域产学研用一体化,加快形成能源科技创新及专业人才聚集区,建立能源科技创新及人才基地。积极推进“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建设,对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加强与周边省份交流合作,持续深化能源领域国内国际合作。

——创建数字能源示范中心,拓展能源发展新内涵新业态。以能源安全新战略为引领,按照国家“碳达峰、碳中和”要求,坚持绿色低碳方向,大力发展风电、光伏等新能源,深度优化发展水电,积极发展地热能,安全有序发展氢能、核能,推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拓展能源发展新内涵、新业态。坚持创新驱动,开展能源数字化、智能化试点,建设能源数据中心,激活数据要素潜能,推动能源与大数据融合发展,创建数字能源示范中心。促进能源产业数字化,积极拓展能源产业新业态,促进能源全产业链发展。

——综合多元发展能源供给,提升能源安全保障水平。优化煤炭布局,夯实煤矿安全生产基础,加快煤炭优质产能释放,建立煤炭储备体系,立足我省以煤为主的省情,加强煤炭安全托底保障。根据发展需要建设合理规模先进煤电,加快现役煤电综合节能升级和灵活性改造,发挥煤电支撑性调节性作用。加强非常规天然气勘探开发,谋划煤制油气发展,推进川气入黔、海气入黔,增强油气储备,提升油气自给能力。加快新型储能、抽水蓄能等灵活性电源建设,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加快大型水风光综合基地建设,推进水火风光储一体化项目建设,推动地热能、生物质能、氢能、核能等多元发展,构建多能互补示范区。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能源生产储备能力明显提升,能源清洁化利用水平稳步提高,能源综合供给体系初步形成,能源数字化有序推进,能源区域保障能力稳步提升,确保省内用能需求并有一定能力供应周边省份,新型综合能源基地初步建成。

——能源生产储备能力。2025年全省现代能源产业总产值4160亿元左右。煤炭产能2.5亿吨,原煤产量1.8亿吨、力争达到2.0亿吨。总发电量3000亿千瓦时以上,非常规天然气产量14亿立方米左右。煤炭静态仓储能力达500万吨,成品油储备能力达150万立方米以上,天然气储备能力达2.4亿立方米左右。

——能源清洁开发利用水平。2025年全省非化石能源装机达到6548万千瓦、比重提高到60%左右,非化石能源发电量比重提高到42%左右,地热能供暖制冷面积2500万平方米左右。全省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力争21.6%。

——能源数字化水平。夯实能源行业数字基础设施,构建能源数字化生态,到2025年初步形成能源生产、管理、决策数字化,研究建设能源数据中心。

——能源区域保障能力。2025年煤炭输出能力3000万吨以上,外送电力能力800万千瓦以上。

到2030年,全省现代能源产业总产值5800亿元左右,能源供应保障能力持续增强,能源结构调整迈上新台阶,能源数字化、智能化取得重要进展,能源区域保障能力明显增强、能源外送能力持续提升,新型综合能源基地基本建成。

到2035年,能源领域安全生产和低碳发展水平显著提升,能源与大数据深度融合发展,科技示范引领作用充分彰显,能源体制机制运行更加顺畅,能源工业发展动能进一步增强,能源产业集群进一步壮大,区域能源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夯实、西南地区能源保供中心作用凸显,新型综合能源基地全面建成。

专栏1:贵州新型综合能源基地建设主要目标表

类别

指标名称

2025年

能源生产

储备能力

煤炭产能 ( 亿吨)

2.5

原煤产量 ( 亿吨)

1.8-2.0

发电量 ( 亿千瓦时)

>3000

非常规天然气产量 ( 亿立方米)

14

电力总装机 ( 万千瓦)

>10000

其中:风电及光伏发电 ( 万千瓦)

4180

水电 ( 万千瓦)

2281

煤电 ( 万千瓦)

4600左右

煤炭储备能力 ( 万吨)

5 00

成品油储备能力 ( 万立方米)

150

天然气储备能力 ( 亿立方米)

2.4

能源清洁

开发利用

水平

非化石能源装机比重

58.5-60.6%

非化石能源发电量比重

41.2-43.2%

电能占能源终端消费比重

31-32.4%

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

20.1-21.6%

地热能利用面积 ( 万平方米)

2500

能源区域

保障能力

外送电 力(万 千瓦)

> 8 00

外送煤炭 ( 万吨)

>3000

能源数字

化发展

研究建设能源数据中心

夯实能源行业数字基础设施,构建能源数字化生态,基本建成能源数字中心。

开展能源数字化试点

基本实现煤炭数字化、电力数字化、电网数字化及新能源数字化。

二、提升能源安全综合保障能力,支撑经济社会快速高质量发展

(四)加快提升煤炭托底保障能力

1.优化煤炭开发布局。加快煤炭矿区总体规划修编,推动12个国家规划矿区和省级规划矿区的修编工作,有序安排金沙东北、晴隆中营等省级矿区规划新编工作,加快推进全省煤矿布局优化。(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能源局、省水利厅,各有关市〔州〕人民政府)

2.提高煤炭产能产量。围绕新建一批、技改一批、提升一批、整合一批、盘活一批、淘汰一批等“六个一批”要求,加快文家坝二矿一期、发耳二矿西井、龙凤矿井一期、马依西一矿井、化乐矿井二期、糯东煤矿二期等大中型煤矿建设;提高煤矿资源利用效率;有序推进露天煤矿项目建设。“十四五”期间,通过煤矿资源优化布局,释放优质产能1.0亿吨左右,每年约2000万吨。2025年煤炭产能2.5亿吨,原煤产量1.8亿吨、力争达到2.0亿吨。(责任单位:省能源局、国家矿山安监局贵州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局,各有关市〔州〕人民政府)

3.建设煤炭储备体系。按照“1+3+N”的架构总体规划,推进毕节、六盘水、黔西南三个产煤重点地区储备基地建设,构建调节灵活、保障有力的煤炭储备机制,形成企业社会责任储备为主体、政府储备为补充,战略储备与商业储备有机结合的储备体系。(责任单位: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中国铁路成都局贵阳办事处,各有关市〔州〕人民政府)

(五)发挥煤电支撑性调节性作用

4.合理规划建设先进煤电。优化电源项目建设布局,推动毕节、六盘水、黔西南、遵义等煤炭资源富集地区建设合理规模煤电作为基础性安全保障电源,积极推进煤电由主体性电源向调节性、支撑性电源转型。根据发展需要,科学规划煤电机组建设规模和时序,提高技术标准,优先建设大容量、高参数、超低排放燃煤机组,积极推进66万千瓦高硫无烟煤示范机组建设,并形成示范带动效应;鼓励建设100万千瓦级高效超超临界机组。推动以原址扩能升级改造及多能互补方式建设清洁高效燃煤机组。加快推进威赫电厂、盘江新光电厂、织金“上大压小”异地改建、大湾低热值煤发电项目、盘南低热值煤发电项目、盘江普定电厂等项目建设,到2025年全省煤电装机达到4600万千瓦左右。(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国家能源局贵州监管办,各有关市〔州〕人民政府)

5.加快现役煤电灵活性改造。深挖现役煤电机组调节潜力,提升系统调节运行效率。煤电企业应根据机组自身特点及在电网系统调峰中的地位与作用,制定灵活性改造技术方案,实现煤电机组具备在30%-100%负荷区间线性调节和快速响应能力。(责任单位:省能源局)

(六)推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

6.加强完善主网架结构。进一步加强500千伏骨干电网建设,提升电网输电能力,形成“三横两联一中心”的主网架结构,加强电源富集区盈余电力送出能力,提高经济中心电力供应保障能力。探索算力网与电力网协同建设,支撑打造面向全国的算力保障基地。“十四五”期间,新建500千伏变电站13座、改扩建13座,新增主变容量2825万千伏安,新增500千伏线路2871千米;新建220千伏变电站41座、改扩建57座,新增变电容量2439万千伏安,新建220千伏线路4172千米。(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大数据局、省水利厅、国家能源局贵州监管办,各有关市〔州〕人民政府,贵州电网公司、金州电力集团)

7.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积极开展市(县)级及园区(居民区)级源网荷储一体化。在条件较好的城市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坚强局部电网建设,结合清洁能源消纳工作开展市(县)级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在城市商业区、综合体、居民区,依托光伏发电、并网型微电网和充电基础设施等,开展分布式发电与电动汽车(用户储能)灵活充放电相结合的园区(居民区)级源网荷储一体化建设。在工业负荷大、新能源条件好的地区,支持分布式电源开发建设和就近接入消纳,结合增量配电网等工作,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绿色供电园区建设。依托5G等现代信息通讯及智能化技术,加强全网统一调度,研究虚拟电厂发展模式,推动全省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至2025年,至少建成园区(居民区)级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1个。(责任单位: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国家能源局贵州监管办,各有关市〔州〕人民政府,贵州电网公司、金州电力集团)

8.增强电源协调优化运行能力。充分发挥煤电机组支撑性调节性作用,因地制宜发展天然气调峰电站、加快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加快新型储能研发应用。到2025年力争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到100万千瓦以上,气电装机达到106万千瓦;“十四五”期间,积极推动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开工建设。(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国家能源局贵州监管办,各有关市〔州〕人民政府,贵州电网公司、金州电力集团)

9.提升电力负荷弹性。加强电力需求侧响应能力建设,整合分散需求响应资源,引导用户优化储用电模式,高比例释放居民、一般工商业用电负荷的弹性。引导大工业负荷参与辅助服务市场,鼓励电解铝、铁合金、多晶硅等电价敏感型高载能负荷改善生产工艺和流程,发挥可中断负荷、可控负荷等功能。开展工业可调节负荷、楼宇空调负荷、大数据中心负荷、用户侧储能、新能源汽车与电网(V2G)能量互动等各类资源聚合的虚拟电厂示范。力争到2025年,电力需求侧响应能力达到最大负荷的3%以上。(责任单位: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国家能源局贵州监管办,贵州电网公司、金州电力集团)

(七)推进油气产供储销一体化发展

10.加快煤层气、页岩气勘探开发利用。加强创新驱动,开展省内非常规天然气勘探开发技术攻关,加大非常规天然气勘探开发工作力度,推动毕水兴煤层气产业基地、遵义-铜仁页岩气示范区增储上产,到2025年底,力争累计优选出非常规天然气有利区30个,其中煤层气20个,页岩气10个。在纳雍-织金-平坝、普定、盘州、水城、六枝、钟山、金沙、大方、黔西、普安、赤水等煤层气区块形成产能8亿立方米/年、产量4亿立方米/年,在正安、习水、道真、桐梓、岑巩等页岩气区块形成产能16亿立方米/年、产量10亿立方米/年。到2025年非常规天然气产量达到14亿立方米,其中煤层气产量4亿立方米,页岩气产量10亿立方米。(责任单位:省能源局、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各有关市〔州〕人民政府)

11.增强天然气和成品油储备能力。构建外来多气源供应格局,实现天然气互联互通,加强储气能力建设,引导各类投资主体建设储气设施,鼓励发展多式联运LNG罐箱,支持企业采取自建合建、租赁、购买等方式履行储气责任。建设天然气储备项目,形成燃气企业年用气量5%、地方政府5天消费量的储气能力,到2025年力争形成2.4亿立方米天然气储备能力。建立完善石油储备体系,提高成品油供应保障和应急能力,推动成品油管道与油库互联互通,到2025年力争成品油库容达到150万立方米以上。(责任单位: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粮食和储备局、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各有关市〔州〕人民政府)

12.建设省级天然气调度中心。结合全省天然气“一张网”建设进程,适时研究推进建设贵州天然气调度中心,加强统一调度管理,强化资源配置,促进上游增产,培育下游市场发展,不断做大做强我省天然气产业链。(责任单位: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

(八)守牢能源安全生产底线

13.加强安全基础保障能力建设。建立能源生产安全科技支撑体系。开展事故预防理论研究和关键技术装备研发,加快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推动煤矿井下机器人在煤炭开采中的应用。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和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对煤矿、油气、电力等灾害前兆信息进行智能提取和挖掘,实现典型灾害前兆信息深度感知、风险精准判识及超前预警,切实提高灾害防治水平。提升现代信息技术与安全生产融合度,统一标准规范,加快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构建能源安全生产信息化全省“一张网”。完善安全投入长效机制。加强中央和省财政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相关资金使用管理,加大能源安全生产投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建立企业增加安全投入的激励约束机制。健全投融资服务体系,引导企业集聚发展灾害防治、预测预警、检测监控、个体防护、应急处置、安全文化等技术、装备和服务产业。提升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加快煤矿、油气等紧缺技术人才和生产一线急需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加强能源从业人员的安全法律和安全技能培训与考核,通过安全文化和安全理念引导,全面提升能源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责任单位: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应急厅、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国家能源局贵州监管办、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大数据局,各有关市〔州〕人民政府)

14.完善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建立健全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加强新材料、新工艺、新业态安全风险评估和管控,结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高危产业转型升级,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实行风险预警控制,加强安全风险管控,有效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强化企业预防措施,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建立分级管控制度,制定落实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行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着力提升现场应急处置能力。建立隐患治理监督机制,制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分级和排查治理标准,完善线上线下配套监管制度,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执法。加强对煤矿瓦斯、水害等重大灾害以及矿山采空区、尾矿库等重点领域的工程治理。推进能源安全生产依法治理。加快安全生产标准制定修订和整合,结合省情积极借鉴先进地区标准,完善标准体系。优化工作流程,严格煤矿等高危行业领域安全准入条件。建立事故调查分析技术支撑体系,坚持问责与整改并重,落实事故调查处理机制。强化依法监管,构建高质量高效能的监管体系。通过完善安全监管执法制度,优化巡查、驻矿监管制度,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远程执法,强化联合执法、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加强源头重大风险分析研判和重要关键环节监管,鼓励安全生产举报、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完善能源生产安全监管执法机制、改进监管执法方式、提升监管执法效能。(责任单位: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应急厅、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国家能源局贵州监管办,各有关市〔州〕人民政府)

三、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建设

(九)有序发展风电和光伏发电

15.稳步推进风电协调发展。推进风电高效开发。在落实好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和植被恢复等措施的基础上,鼓励采用先进技术因地制宜建设低风速风电场。加强风能资源勘测和评价,提高微观选址技术水平,针对不同的资源条件,加强设备选型研究,探索同一风电场因地制宜安装不同类型机组的混排方案,因地制宜选择大功率抗凝冻低风速风机,推动老旧风机“以大代小”改造,提高风资源开发效率,减少用地需求,提高经济效益,适应大规模平价上网风电发展。鼓励分散式风电开发。鼓励因地制宜建设中小型风电项目,充分利用电网现有变电站和线路,综合考虑资源、土地、交通、电网接入消纳以及自然环境等建设条件,开发建设就近接入、就地消纳的分散式风电项目。鼓励风光互补项目建设。利用好风能和太阳能发电在时间上的互补特性,积极推动风光互补项目建设,提高送出通道利用效率,降低风光送出成本,向电网提供更加稳定的电能,实现资源优化整合。到2025年,风电发电装机总容量力争达到1080万千瓦。(责任单位: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林业局、国家能源局贵州监管办,各有关市〔州〕人民政府,贵州电网公司、金州电力集团)

16.积极推进光伏发电多元化发展。推进光伏发电规模化发展。在太阳能资源较好的毕节、六盘水、安顺、黔西南、黔南等市(州)打造百万千瓦级大型光伏基地,引领新能源基地化、规模化发展。以大型水电基地及现有(规划)火电厂为依托,统筹本地消纳和外送,建设乌江、北盘江、南盘江、清水江流域四个水风光一体化可再生能源综合基地以及风光水火储多能互补一体化项目。积极推进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加快负荷中心及周边地区分布式光伏建设,积极推进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以及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等屋顶光伏利用,推广光伏发电与建筑一体化应用。按照就地消纳、整县推进、因地制宜、宜建尽建、分步实施的原则,推进开阳、播州、关岭、镇宁、盘州、钟山、镇远、长顺、兴义、望谟、威宁、黔西、松桃等13个试点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积极推进“光伏+”发展。结合光伏场区岩溶、石漠化、煤矿塌陷区等脆弱区域的生态修复,创新各类符合我省实际的“光伏+”综合开发利用模式,积极打造农光互补、林光互补、牧光互补等光伏利用方式。到2025年,公共机构新建建筑可安装光伏屋顶面积力争实现光伏覆盖率达到50%,全省光伏发电装机总容量力争达到3100万千瓦。(责任单位: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林业局、省机关事务局、国家能源局贵州监管办,各有关市〔州〕人民政府,贵州电网公司、金州电力集团)

17.积极推动多能互补发展模式。合理布局水风光一体化可再生能源项目,以大型水电基地为依托,统筹本地消纳和外送,综合建设无国家补贴的光伏、风电等新能源发电项目,充分利用水电的调节能力,优化调度、联合运行、高效利用,建设水风光一体化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基地,降低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成本,提高送出通道利用率。充分利用我省火电厂富裕通道容量,结合存量煤电及新增煤电布局与风光资源情况,优先考虑存量煤电灵活性改造,配置合理储能,建设风光火(储)一体化试点项目;利用新增煤电机组调峰裕度大的特点,建设部分风光火(储)试点项目。推进中电普安电厂风光火储一体化示范项目、盘江新光煤电化多能互补项目、安顺电厂风光火储一体化项目、织金电厂风光火储一体化项目等多能互补项目建设,促进常规电源与新能源多元协调发展,积极构建多能互补示范区。(责任单位: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贵州监管办,各有关市〔州〕人民政府,贵州电网公司、金州电力集团)

(十)优化发展水电

18.研究推动流域梯级水电站扩机。挖掘梯级水电深度开发潜力,研究已实施建设河段梯级水电系统性调整方案;研究开展水电扩机工程前期工作。推进乌江干流等梯级水电优化开发,增强系统灵活调节能力,促进流域风电、光伏等清洁可再生能源的消纳。“十四五”积极开展乌江干流等梯级电站扩机的前期工作,“十五五”力争扩机规模200万千瓦。到2025年常规水电装机总容量2281万千瓦,到2030年提高到2400万千瓦以上,以水电与新能源相结合的可再生能源体系基本建立。(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国家能源局贵州监管办,各有关市〔州〕人民政府)

19.推进抽水蓄能电站建设。立足贵州水能资源优势及抽水蓄能站点资源优势,积极发展抽水蓄能电站,提高系统灵活调节能力,促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根据流域梯级水电站的梯级落差、水头衔接及库容情况,研究主要大中型梯级水电站改建混合式抽水蓄能电站的可行性。形成常规纯抽蓄、混合式抽蓄和中小型抽蓄多元发展的抽水蓄能开发格局。根据电力系统需要,加快推进贵阳抽水蓄能电站、黔南抽水蓄能电站等项目开工建设。(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国家能源局贵州监管办,各有关市〔州〕人民政府)

(十一)积极发展地热能

20.加强资源勘查评价,加大科技攻关力度。加快全省主要城镇区域浅层地热能资源和有条件地区中深层地热能资源勘查评价,进一步查明我省浅层地热能和中深层地热能赋存地质条件、热储特征、空间分布及其资源储量,并对开采技术经济性作出系统评价;加大我省地热能勘查开发科技攻关力度,加快构建适合贵州岩溶地区地热能开发利用技术标准体系。(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科技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能源局,各有关市〔州〕人民政府)

21.积极引进培育优强企业,开展地热能利用示范试点建设。积极引进优强能源企业,培育本地骨干企业参与我省地热能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围绕“五区”驱动,开展不同利用方式、不同利用场景的试点示范项目推广应用,通过示范项目实施,充分总结地质勘查、开发模式、建设管理等经验,为开展全省资源评价、开发利用打下坚实基础。(责任单位:省能源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各有关市〔州〕人民政府)

22.重点发展浅层地热能规模化应用,探索中深层地热能梯级利用。积极推进主要城镇区域浅层地热能和有条件地区中深层(水热型)地热能勘查评价工作;加快推动浅层地热能供暖制冷应用,试点中深层(水热型)地热能多元梯级综合利用,初步实现规模化、商业化发展。到2025年地热能供暖制冷面积总利用量达到2500万平方米以上。(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能源局,各有关市〔州〕人民政府)

(十二)因地制宜开发生物质能、有序发展核能、氢能

23.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加快布局和推进各市(州)政府所在地垃圾发电项目。充分利用我省较为丰富的农林生物质资源,科学发展农林生物质发电,减少农林废弃物散烧排放,同时有效补充可再生能源规模。积极推进生物质天然气示范项目建设,加大利用酒糟、养殖粪便等废弃物力度,结合城市餐厨垃圾、垃圾填埋场等,因地制宜发展生物天然气或沼气发电。推进开阳县、习水县、松桃县、西秀区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到2025年垃圾焚烧及生物质能发电装机容量达到85万千瓦。(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林业局、国家能源局贵州监管办,各有关市〔州〕人民政府)

24.稳妥推进核能、氢能等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推动核能工业供热应用示范,加快推进铜仁玉屏清洁热能项目建设;继续做好核电(大堆)厂址保护工作,结合国家内陆核电政策及省内需求,稳妥推进核能开发进度。开展氢能产业技术研究,加强氢储能研发应用,推动全省氢能产业布局,打造“一轴、一带、三线”氢能产业发展核心地带,支持贵阳、安顺、六盘水等城市联合申报国家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试点推进氢能交通应用。(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国家能源局贵州监管办,各有关市〔州〕人民政府)

(十三)推动能源产业低碳高效发展

25.大力实施煤炭绿色高效开采。推广煤炭绿色技术,因地制宜推广110工法,推广充填开采,推进“三区联动”示范。推动地面运煤、运输设备、贮存场所封闭管理。加强煤矸石、矿井水综合利用。(责任单位:省能源局、省科技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各有关市〔州〕人民政府)

26.加快现役煤电综合节能和超低排放改造。重点对省内现役30万千瓦级、60万千瓦级煤电机组实施综合节能改造,鼓励现役亚临界煤电机组开展升参数改造,大幅提升热力系统效率,切实降低煤电机组供电煤耗。鼓励对现役煤电机组循环流化床锅炉、“W”型火焰锅炉全部实施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改造,因厂制宜采用先进环保改造技术,确保实现超低排放要求。鼓励煤电机组结合实际实施热电联产改造。到2025年全省燃煤机组平均供电煤耗力争不高于305克标准煤/千瓦时。(责任单位:省能源局、省生态环境厅)

27.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推进煤炭洗选和提质加工,推进煤炭精细高效分选、分质分级利用、清洁高效转化、煤系固体废弃物及煤系共伴生资源综合利用;加快煤电清洁高效发展,有序发展新型煤化工,稳妥谋划毕节200万吨/年煤制清洁燃料项目建设和20亿立方米/年煤制气项目论证工作。提升煤炭清洁储装运卸水平,加大民用散煤清洁化治理力度,并落实生态修复主体责任。(责任单位: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生态环境厅,各有关市〔州〕人民政府)

28.扩大新能源在重点领域的应用。扩大新能源在交通运输、数据中心等领域的应用,积极推广电力、天然气、氢能等新能源、清洁能源在交通领域的应用。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推动城市公共汽车、巡游出租汽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等领域应用新能源及清洁能源车辆;在城市物流配送领域以及物流园区、枢纽场站等区域,优先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及作业机械;加快发展电力、氢燃料、液化天然气动力重型货运车辆。(责任单位: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大数据局,各有关市〔州〕人民政府)

四、加快能源数字化发展,支撑数字经济引领的现代产业体系构建

(十四)加大数字能源技术创新

29.加快关键技术攻关。聚焦“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关键技术、智能化矿井运维平台、煤层气水平井采集系统、煤矿井下5G、贵州省“能源云”等领域,“十四五”开展多项核心技术攻关、重大科技示范,建设多类创新平台;发展多能互补技术,优化综合能源管理解决方案设计,加强综合能源调度控制研究;突破虚拟电厂聚合互动调控关键技术,提升综合数字能源技术创新能力,推进综合数字能源技术进步,加快防突预警技术的研究运用。(责任单位:省能源局、省科技厅、省大数据局)

30.推进数字能源创新平台建设。推进贵州能源产业发展研究院、贵州省能源大数据工程研究中心、贵州能源产业智能装备创新研发中心、贵州新能源与综合能源工程研究中心、南方电网能源大数据中心、贵州电力科创园等创新平台建设,发挥创新平台在能源数字化发展中的技术引领、项目示范作用。(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能源局、省大数据局,贵州电网公司)

(十五)推动能源数字化发展

31.加快能源产业与数字技术的融合。在煤矿“两化”改造基础上,加强煤炭产业与大数据、计算机辅助建模、实时监控监测、机器人、5G井下工业环网、物联网等数字技术深度融合,推动数字技术与煤炭行业融合。推进全省电力发、输、变、配、用各环节数字化建设,打造电力数字化平台,推进电力系统数据融合步伐。提升非常规天然气勘探开发数字技术水平,推进油气数字化管网及数字化储备设施建设,加快油气数字化步伐。推进风电、光伏发电基地群控、风电场群优化调度自动化和数字化运维,实现“人、机、物”互联互通互感,持续推进新能源与大数据融合。(责任单位:省能源局、省大数据局)

32.开展能源数字化试点。夯实能源行业数字基础设施,构建能源数字化生态,打造能源产业链新模式。支持盘江煤电集团、乌江能源集团等建设能源数字化示范企业。布局一批具有引领作用的重大数字能源试点示范工程,力争“十四五”每年打造5个及以上大数据与能源领域深度融合的示范标杆项目。(责任单位: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大数据局)

(十六)研究建设能源数据中心

33.完善“能源云”平台功能。拓展完善“能源云”平台功能,充分挖掘不同数据源的内在联系,以煤炭、电力、油气、新能源、经济运行板块调度的业务数据为基础,实现全省煤炭的未来供给及需求预测、未来全省清洁能源发电量及总体社会用电需求预测,实现成品油及天然气需求预测。通过需求与供给之间的相互关系,构建能源调度预测预警机制,实现全省能源综合决策分析。(责任单位:省能源局、省大数据局)

34.推动能源数据中心建设。研究构建能源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贯通省、市、区域、行业、企业等能源数据资源,打通“数据孤岛”,扩大能源数据有序共享开放,并通过深度挖掘和高效整合,实现“双碳”关键指标的实时监测、预警、分析与评价。为全省能源安全运行、重点用能单位监管、能源“双控”制度落实和能源领域“双碳”工作提供有力支撑。(责任单位:省能源局、省大数据局)

五、加强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助推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

(十七)深化农村电网巩固提升行动

35.巩固提升农村电力保障水平。结合“十四五”电网规划,构建高、中、低压配电网相互匹配、目标明确、过渡清晰的农村电网目标网架,启动遵义湄潭县、安顺紫云县等现代化农村电网示范县建设,谋划实施一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电网建设项目、一批支持新时代革命老区农网改造项目,持续优化完善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农村电网供电能力,逐步推动城乡供电均等化。(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国家能源局贵州监管办,各有关市〔州〕人民政府,贵州电网公司、金州电力集团)

36.开展乡村电气化示范。围绕乡村电气化提升、美丽乡村建设等目标,结合电网向数字化、智能化转型要求,高质量开展六盘水纳木、毕节板底综合能源示范村,黔东南八舟、铜仁方家新电气化示范村,黔东南敦寨镇、六盘水羊场乡微电网等示范项目建设。(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各有关市〔州〕人民政府,贵州电网公司)

(十八)持续加强城镇配电网建设

37.完善城镇配电网网架。围绕构建以黔中城市群为主体,以贵阳-贵安-安顺、遵义两个都市圈为核心,毕节等6个城镇组群为重点,盘州等10个重要区域性城市为支点,一批县城和重点小城镇为节点的新型城镇化空间格局目标,结合城镇用电需求变化,以供电可靠性为牵引,采用区域差异化建设标准,合理划分变电站供电范围,优化各电压层级网架结构;以目标接线为指导,加强主干网架建设,进一步提升中压配电网联络率和可转供电率。到2025年,中心城市(区)供电可靠率达到99.992%,客户年均停电时间(低压)达到0.68小时/户,城镇地区客户年均停电时间(低压)不超过5小时/户,电压合格率达到99.9%以上。(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国家能源局贵州监管办,各有关市〔州〕人民政府,贵州电网公司、金州电力集团)

38.开展新型城镇化配电网示范。针对负荷密度高、重要用户多、可靠性要求高的区域,在现有供电分区的建设标准上,从网架结构、装备技术水平、配电自动化等方面,全面提升区域配电网规划技术标准,采用较高标准、较高规格开展配电网规划建设,推进遵义汇川等2个高可靠性配电网、都匀平塘克度、兴义市城区、安顺平坝等3个新型城镇化配电网示范区建设,推动城镇品质提升。(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各有关市〔州〕人民政府,贵州电网公司)

(十九)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及综合能源服务站建设

39.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充电基础设施布局,继续推进“六进一上”工作的实施,建设形成以快速充电为主的高速充电网络和覆盖市、县、乡三级的公共充电网络。全面推动车桩协同发展,推进电动汽车与智能电网间的能量和信息双向互动,开展光、储、充、换相结合的新型充换电场站试点示范。到2025年,力争建成充电基础设施4.8万个。(责任单位: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工业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机关事务局,各有关市〔州〕人民政府,贵州电网公司)

40.推动综合能源服务站建设。鼓励能源企业与生产制造企业开展绿色低碳发展战略合作,通过分布式新能源、储能、资源循环利用等综合能源服务,实现生产的低碳及零碳排放。鼓励存量燃煤电厂实施供热改造,推动传统发电机组开展综合能源服务;推动开展多能互补综合能源和一体化供能服务示范,建设清洁热能示范项目、分布式天然气能源项目,推进野马寨电厂热电联产改造、习水电厂燃机综合能源、贵州百灵分布式能源站等项目建设。立足于加油站转型,建设加油、充电、加气、加氢和加甲醇等多种供应模式组合的一站式综合能源服务站。因地制宜开展水源热泵技术应用。(责任单位: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各有关市〔州〕人民政府)

(二十)打造全省天然气“一张网”

41.深入实施天然气“县县通”。推进天然气管网建设,加快实现天然气县级城区全覆盖。推进川滇黔桂(泸州-昭通-毕节-百色)输气管道(贵州段)国家级干线研究论证,习水-温水-正安-务川、正安-瓮安-福泉-中缅45#阀室等省级支线,开阳-瓮安输气管道、福泉-麻江输气管道等县级联络线的建设,形成以国家干线、省级支线、县级联络线为骨架的全省天然气“一张网”,推动天然气输配网络向园区、乡镇延伸。推进城镇燃气管道建设,加快打通输配系统“最后一公里”,促进天然气消费市场发育。(责任单位: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各有关市〔州〕人民政府)

六、拓展能源区域合作,助力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

(二十一)打造西南地区煤炭保供中心

42.提高煤炭储配能力。在毕节、六盘水、黔西南布局建设大型煤炭储配基地,提高煤炭储配能力。加快推进盘州花家庄、水城滥坝、织金北站、金沙柳塘、兴仁真武山、兴义郑屯等重点煤炭储配基地建设,到2025年煤炭静态仓储能力达到500万吨,年煤炭周转能力达到4000万吨。(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各有关市〔州〕人民政府)

43.推进西南地区煤炭调度(交易)中心建设。围绕煤炭交易的运营,建立产、供、需及物流企业为主体,政府和第三方监管的现货交易、供应链金融、物流配送和监管调度统一平台,整合贵州及周边滇、川、桂、湘、粤等省区市场资源,有序推进西南地区煤炭调度(交易)中心建设。(责任单位: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市〔州〕人民政府)

44.优化煤炭运输布局。巩固完善现有进出省及省内“四干”(沪昆线、川黔线、黔桂线、内六线)“四支”(水大线、黄织线、中心线、久永线)铁路运输通道,优化提升毕节金沙、织金和六盘水盘州、水城等主产煤区公路运输能力,有效发挥乌江等水路运输通道“借船出山”作用。“十四五”进一步发挥公路运输主力军作用,建成瓮安至马场坪铁路专线,建设叙永至毕节、阁老坝经金沙至毕节东铁路专线、文家坝矿铁路专线,形成以公路运输为主、公铁水多式联运的煤炭运输体系。(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能源局、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中国铁路成都局贵阳办事处,各有关市〔州〕人民政府)

(二十二)持续实施“西电东送”国家战略

45.积极实施“黔电送粤”,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实施“西电东送”战略,保障“西电东送”可持续性,优化“黔电送粤”输送特性,落实“黔电送粤”电力电量输送计划,支持贵州积极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推进外送电力通道高效利用,“十四五”期间“黔电送粤”最大电力800万千瓦。(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贵州监管办,贵州电网公司)

46.加强与周边电力互联互通。利用好现有云南昆明至贵州安顺300万千瓦电力互联通道,根据需要进一步加强云贵两省电力互联,拓展云贵电力互济互补。深化黔渝电力合作,加强黔渝省(市)政府沟通,促进贵州电网与重庆地方电网签订长期供电协议,形成稳定的供需关系。(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贵州监管办,贵州电网公司、金州电力集团)

(二十三)建设西南地区油气战略储备基地

47.积极推进川气入黔、海气入黔。加快打通川、渝地区页岩气入黔渠道,依托正安-道真-大磏输气管道积极引进重庆页岩气,加快推动黄莺乡-洛龙镇-镇南镇(务川)、重庆秀山县-铜仁松桃县、重庆酉阳县-铜仁沿河县输气管道等省际互联互通项目建设,研究论证泸州-毕节输气管道项目建设,提高川渝气入黔输量。依托中缅线输气管道推进海气入黔,拓展供应渠道,提升天然气供应保障及调节能力。到2025年,渝气入黔能力达10亿立方米/年。(责任单位: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各有关市〔州〕人民政府)

48.加快油气储备项目及设施布局。加快推进贵阳市天然气储备及应急调峰设施、遵义LNG储配库等项目建成投运,科学集约布局建设天然气储备项目。加强成品油供销调度,保障合理库存。到2025年,全省储气能力达2.4亿立方米,成品油储备罐容150万立方米以上。(责任单位: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粮食和储备局、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各有关市〔州〕人民政府)

(二十四)拓展能源领域合作区域和内容

49.深化西南地区能源区域合作。发挥我省及同在西南区域的四川、云南、广西等省区水电资源及风、光资源优势,研究大区域水风光综合基地建设合作模式,巩固完善互联通道,提升电力调峰互济,协同构建省际联合调度,推进川滇黔桂水风光综合基地建设,实现更大范围的新能源消纳,促进西南地区可再生能源高水平开发利用,积极对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发挥云南水电及新能源资源优势和贵州煤炭及煤电资源优势,拓展两省在电力互济互补、清洁能源发展、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等方面的深入合作。(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

50.加强与长江中游省份能源交流合作。按照互利共赢的原则,加强贵州与湖南、江西等长江中下游省份在资源开发、科研、人才、技术装备、产业链优化等全方位的能源领域合作,推动贵州深度融入长江经济带发展。(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

七、深化能源体制机制改革,服务西部大开发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

(二十五)加快能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

51.深化放管服改革。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进一步放宽能源市场准入,支持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能源领域。进一步简化能源项目审批程序,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推进能源竞争性环节市场化改革,实现上下游、产供销有效衔接,促进相关产业门类关系协调。支持能源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发展,依法破除市场准入、投资运营、参与市场交易等体制机制壁垒,营造有利于商业模式创新的市场环境,培育壮大综合能源服务、储能、充电设施、氢能企业等新兴市场主体。(责任单位: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省政务服务中心)

52.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健全电力市场体系,完善中长期市场交易,积极推进电力现货交易,加强辅助服务市场建设,丰富辅助服务交易品种,鼓励各类市场主体主动参与系统调节。积极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参与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建设和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深化配售电改革,进一步向社会资本放开售电和增量配电业务,激发存量供电企业活力。优化电力交易机构的独立规范运行机制。(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贵州监管办,贵州电网公司)

53.推进天然气体制改革。按照国家油气体制改革总要求,结合贵州省已形成的上游资源供应多主体、中游管网建设运营多主体、下游销售利用多主体的市场格局,强化政府调控,形成“X+X+X+1”市场体系作为过渡。深化“管住中间、放开两头”改革,强化与国家管网公司合资合作,通过管输环节的整合,打造全省“一张网”,融入“全国一张网”,最终形成“X+1+X”市场体系。(责任单位: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贵州监管办,各有关市〔州〕人民政府)

(二十六)深化价格形成机制市场化改革

54.持续深化电价改革。持续深化输配电价改革,进一步理顺输配电价结构。持续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落实风电、光伏发电、新型储能、抽水蓄能价格机制。有序推动工商业用户直接或通过售电公司进入电力市场,不断缩小电网企业代理购电范围。落实差别电价、阶梯电价等绿色电价政策,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机制,强化分时电价机制执行。落实跨省跨区电能交易价格形成机制,加强跨省市场与省内市场在价格形成机制等方面的动态衔接。(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贵州监管办,贵州电网公司)

55.稳步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改革方向,根据管网等基础设施独立运营及勘探开发、供气和销售主体多元化进程,稳步推进非居民用气价格市场化改革。适应“全省一张网”发展方向,完善省内输气管道运输价格和配气价格形成机制,压缩不必要环节,持续加强输配价格监管。完善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与采购成本联动机制,推动省内页岩气、煤层气等非常规天然气价格合理形成。落实国家成品油价格改革政策。(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各有关市〔州〕人民政府)

(二十七)完善促进新能源发展机制

56.建立高比例新能源和储能设施成本疏导机制。综合考虑各类储能(抽蓄、新型储能等)技术应用特点、在新型电力系统中的功能作用和提供的服务属性等因素,研究与各类储能技术相适应、能体现储能价值和经济学属性的成本疏导机制,为促进储能行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支撑大规模新能源开发利用。研究电源侧储能参与辅助服务市场相关机制,提高新能源配套储能利用率。(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贵州监管办,贵州电网公司)

57.推动新能源参与市场化交易。创新有利于非化石能源发电消纳的电力调度和交易机制,推动非化石能源发电有序参与电力市场交易,通过市场化方式拓展消纳空间;完善新能源绿证制度,试点开展绿色电力交易。引导支持储能设施、需求侧资源参与电力市场交易,促进提升系统灵活性。(责任单位: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贵州监管办,贵州电网公司)

58.建立健全支持清洁能源发展政策。创新土地利用方式,探索开展土地、林地入股参与项目建设。积极做好土地清理、僵尸项目清理等工作。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合理布局能源基础设施用地。继续深化土地计划管理方式改革,按照“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能源项目用地,实行计划指标重点保障。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探索老旧风电机组技改升级置换及扩容实施政策。(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

八、保障措施

(二十八)强化党的领导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始终贯穿于我省新型综合能源基地建设的全过程,按照《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22〕6号)部署,开展新型综合能源基地建设相关工作,全力推动本实施方案落地落实。

(二十九)强化要素保障

加强科技创新,推进能源领域产学研深度融合,加强能源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进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专项和重大科技产业工程,跟踪引进前沿技术,促进能源领域低碳循环发展。

强化人才支撑,建立能源科创及人才基地,推进能源领域产学研用一体化,加快形成能源科创技术及专业人才聚集区,实施能源行业人才倍增计划,强化人才服务保障。加强金融支撑,支持金融机构创新信贷模式,开发信贷新品种、简化贷款审批流程,支持有条件的能源企业挂牌上市,努力增加企业融资渠道和能力。

加强资金保障,用好各类政府产业投资基金和引导基金、能源专项资金等财政资金,吸引更多社会资本、金融资本,推动新型综合能源基地建设。

(三十)强化责任落实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建设新型综合能源基地的重要性,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职责分工抓好任务落实,确保政策到位、措施到位、成效到位。各市州能源主管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地区新型综合能源基地建设方案及专项方案,细化落实措施,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新型综合能源基地建设工作。

附件:贵州新型综合能源基地建设重点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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