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开征求《“十四五”推广应用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奖补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按照《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调整农村客车、出租车油价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2﹞1号),“十四五”每年利用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涨价补贴30%部分用于支持我区巡游出租汽车电动化发展。2022年8月我厅联合财政厅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财政厅“十四五”推广应用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奖补实施细则》(内交发﹝2022﹞618号,以下简称《细则》),在全区推广应用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细则》实施近半年,极大提高了我区出租车经营者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的积极性,随着实施的深入,以及国家、自治区新出台政策和其他方面要求,《细则》需进一步优化调整,更好适应行业发展,我厅对部分内容进行了优化完善,具体修改部分详见附件。现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公众可于4月7日前,将意见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反馈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联系人:张哲文,电话:。

邮  箱:graduategjj@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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