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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能源局行政处罚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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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人 |
盘州市煤炭开发总公司盘县柏果镇老沙田煤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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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
盘州市煤炭开发总公司盘县柏果镇老沙田煤矿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仍然组织生产违法违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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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书文号 |
黔(能)煤安罚〔 2021 〕 009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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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时间 |
2021 年 10 月 4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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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
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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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事由 |
2021 年 9 月 17 日,国务院安委办安全生产明查暗访督导组、贵州煤监局、贵州省应急管理厅、贵州省能源局、六盘水市人民政府、贵州煤监局水城监察分局、六盘水市应急管理局、六盘水市能源局、盘州市人民政府、盘州市能源局等各级部门联合对盘州市煤炭开发总公司盘县柏果镇老沙田煤矿开展煤矿安全明查暗访及督导检查。检查发现老沙田煤矿存在:“ 2021 年 9 月 15 日, 1106 运输巷掘进工作面(煤巷工作面)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停运,切换到备用局部通风机运行情况下,掘进巷道内没有实现断电”的违法违规行为。 2021 年 9 月 26 日,盘州市能源局依法对老沙田煤矿作出停产整顿的行政处罚决定,并向省能源局请示,请求暂扣老沙田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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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煤矿安全生产许可事项移交工作的通知》以及《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八条第(八)项、《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八条第二款第(五)项、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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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济渠道 |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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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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