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各增量配电企业:
现将《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的通知》(国能综通监管〔2021〕5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工作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落实。
一、深入开展自查自纠
请各单位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对本地区2020年1月至2021年6月期间的“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提升等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治。
(一)责任落实情况。各市电力主管部门履行“获得电力”牵头职责的情况,包括“获得电力”工作协调机制的建立运行、任务台账的制定及推进情况等;各供电企业履行落实责任主体职责的情况,包括“获得电力”政策文件的贯彻、实施方案的制定及落实情况等。
(二)办电时间情况。各市电力主管部门压减电力接入工程审批时间相关政策出台及实际执行情况;各供电企业压减用电报装业务办理时间2020年目标完成、各环节限时办理以及用电报装时间信息的真实性情况等。
(三)办电便利度情况。各市电力主管部门实行行政审批申请“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推广电子证照应用,政企协同办电信息共享平台的建设情况;各供电企业压减用电报装环节和申请资料2020年目标完成、线上用电报装服务优化情况等。
(四)办电成本情况。各供电企业优化电网接入方式、延伸电网投资界面和用电报装收费情况;执行清理规范用电报装收费政策情况等。
(五)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情况。各市电力主管部门统筹协调配电网和农网发展规划,查处违章作业、野蛮施工、违规用电等行为情况;各供电企业配电网和农网投资建设情况,配电网和农网设备的运行维护、计划检修管理和低电压、频繁停电问题治理情况等。
(六)信息公开情况。各市电力主管部门牵头开展电力接入工程审批等相关政策文件的公开情况;各供电企业用电报装办理流程、服务标准、收费项目目录清单的制定和公开情况,本地区配电网接入能力、容量受限情况公布以及提供“获得电力”相关政策咨询服务情况等。
(七)用户受电工程“三指定”情况。各供电企业公平、无歧视开放用户受电工程市场情况,特别是供电企业直接、间接或者变相指定用户受电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设备材料供应单位,限制或者排斥其他单位的公平竞争,侵犯用户自由选择权的情况。
(八)专项整治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对2019年能源行业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重点关注相关单位对列入专项整治检查督导问题清单的问题治理情况和长效机制建立情况等。
各市、各供电企业自查自纠报告于7月10日前报送省能源局。自查自纠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自查基本情况、自查发现的问题、已采取的改进措施、下一步工作举措等,重点突出自查发现的问题和采取的改进措施。
二、同步开展监督检查
省能源局将通过明察暗访、调阅资料等方式,同步开展全省优化用电营商环境工作专项业务督查。各单位要主动配合督查组工作,对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和各增量配电企业要全面考虑本企业供电区域范围内“获得电力”服务水平问题,统筹抓好问题整改,促进“获得电力”服务水平全面提升。
联系人:张勇
李伟
传 真:
邮 箱:snyjdlc@shandong.cn
附件: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综合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国能综通监管[2021]54号).pdf
山东省能源局
2021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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