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固转移函〔 2021 〕 93号
关于 天能集团(河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跨省转移危险废物 的批复
天能集团(河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向万载志成实业有限公司 转移危险废物的申请 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经商请江西省生态环境厅 同意 , 现批复如下 :
一、 同意你公司将生产中产生的含铅废物( 384-004-31)500吨,转移至万载志成实业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利用),转移过程由 江西泰运物流有限公司 负责承运,转移有效期至 2021年12月31日。
二、 你公司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实施转移。在转移危险废物前 三 日,将预期途径时间、路线及到达时间分别报送途径和接受地生态环境部门,自觉接受当地及沿途生态环境部门及相关部门监督。在转移过程中,要严格落实相关污染防治措施、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
定,严格按照制定的运输路线转移危险废物,严防发生危险废物
非法转移、流失和倾倒。
此复 。
联 系 人: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固体处 周志力
联系电话: 0371— 3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学理路 10号
20 21 年 4 月 25 日
抄送:江西省生态环境厅、濮阳市 生态环境局
2021年4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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