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发改委:
根据《安徽省能源局关于建立安徽省可再生能源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库(2021-2023年)的通知》(皖能源新能函〔2021〕21号)文件精神,请你们对照申报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项目,填写安徽省可再生能源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库(2021-2023年)申报表,于2021年3月22日前报送我委,同时准备好相关支撑材料随文报送。
联系人:方良,联系方式:,,邮箱:hn1540@126.com。
附件: 安徽省能源局关于建立安徽省可再生能源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库(2021-2023年)的通知-皖能源新能函〔2021〕21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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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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