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取号:MB2F31330Y/2021-00109 发布机构: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文件编号: 沪道运货〔2021〕115 号 公开类别:主动公开
沪道运货〔 2021〕 115 号
关于同意上海胜鸿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新增纯电动
新能源小型货运车辆额度的批复
上海胜鸿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新能源纯电动小型货运车辆额度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根据本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的有关要求,现对你公司有关申请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新增纯电动新能源小型货运车辆专用额度 50 辆,用于购置符合本市相关车辆技术规范的纯电动新能源货车。
二、新增纯电动新能源小型货运车辆额度后,你公司原有小型货运车辆额度按照行业管理部门相关要求实行统一管理,新增纯电动新能源小型货运车辆额度及原有小型货运车辆额度不得实施转让,相关车辆须实施公司化经营。
三、上述专用额度申领有效期截至 2021年 12 月 31日。请持本批复及相关资料,按照有关规定完成车辆上牌,逾期作废。
四、上述专用额度经营有效期限 6年(自车辆实际上牌日起算)。根据企业安生生产、诚信经营等情况进行评估后,实施专用额度经营期限延续、专用额度收回等措施。
特此批复。
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2021年2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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