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江西省能源局《关于做好岁末年初能源行业安全生产集中治理百日行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洪发改能源字〔2021〕61号

关于转发江西省能源局《关于做好岁末年初能源行业安全生产集中治理百日行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发改委、开发区经发局、湾里管理局经发办,各有关能源 企业:

现将江西省能源局 《关于做好岁末年初能源行业安全生产集 中治理百日行动工作的通知》(赣能保护字[号)转发给 你们。请你们按照通知要求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 和底线思维,切实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根绝 重特大事故。 各地能源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部门管理责任, 深入开展隐患 排查整治工作,紧盯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采取明察 暗访等多种手段,开展治理行动,切实加强能源行业安全治理。各能源企业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持续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各地能源主管部门和能源企业 要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开展相关工作,要严格执行领导王部带班 值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进一步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强 化应急演练,备足应急物资,确保发生险情第一时间响应、第一, 时间处置,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影响。

请各地能源主管部门和能源企业将“百日行动”期间安全生 产开展情况于3月19日前报送市发改委。

油气管道保护材料联系人: 鄢兵

电力安全生产材料联系人:顾家望

联系电话:

附件: 江西省能源局关于做好岁末年初能源行业安全生产集中治理百日行动工作的通知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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