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无线电发射设备技术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意见的公示

根据标准化工作的总体安排,现将申请立项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无线电发射设备技术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计划项目予以公示(见附件1)。

如对拟立项标准项目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填写《标准立项反馈意见表》(见附件2)并反馈至我司,电子邮件发送至kjbz@miit.gov.cn(邮件主题注明:强制性国家标准立项公示反馈)。

公示时间:2026年4月21日—2026年4月27日

联系电话:,

附件:1.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无线电发射设备技术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

2. 标准立项反馈意见表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202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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