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直播电商合规指引》政策解读1111111111

为了 督促和引导直播电商各方参与主体合规经营,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行业有序竞争创新发展。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与黑龙江省委网信办联合制定了 《黑龙江省 直播电商合规指引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一、 制定背景

今年 1月7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中央网信办联合下发了《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自2月1日起施行。为全面贯彻落实该《办法》, 加强直播电商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直播电商健康发展, 省市场监管局 与省委网信办联合制定 《黑龙江省直播电商合规指引》

、起草过程

去年 7月份, 市场监管 总局就《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各省意见, 省局 根据总局征求意见稿开始着手起草《黑龙江省直播电商合规指引》。今年 1月份《办法》正式下发后, 省局 对照《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并协调省委网信办,就网信方面工作充实纳入到《合规指引》之中,然后征求 省局 各相关处室意见,进行再次修改完善。 2月2日-3月4日,在 门户 网站上进行公示,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在征求意见过程中,共收到省局各相关处室修改意见 2条,全部予以采纳。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内未收到修改意见。

、主要内容

《黑龙江省直播电商合规指引》共四章 3 6 条。 第一章 总则部分(共 3条)明确了制定指引目的,对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等主体概念作了说明,提出了从事直播电商活动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 对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提出合规要求(共 13条),分别从履行平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直服务协议与行为规范、商品和服务准入机制、信息检查巡查制度、处置措施、公示机制、直播视频保存规定、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直播间运营者信用管理体系、教育培训和管理、违法行为开展整治、净化直播电商生态等方面作出要求。 第三章 对直播电商从业人员提出合规要求(共 1 7 条),分别从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和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应强化社会责任、维护积极健康的直播环境、强化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禁限售商品、严格审核把关商业广告、查验相应相关证明和授权材料、开展促销活动、禁止虚假宣传、虚拟直播要求、建立品控管理机制、建立直播营销人员管理制度、规范自身行为、加强对网络主播教育培训等方面作出要求。 第四章 为附则(共 3 条),主要内容为鼓励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主动参与直播电商中的违法违规问题治理,对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直播电商平台以及直播间和 MCN机构,将依法依规从严予以处置处罚,强化警示震慑。

、预期效果

该《指引》作为《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的配套补充,明确了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和直播营销人员的法定责任和义务,从具体操作层面,对相关法律法规中的监管要求进行整合细化,将会进一步压实平台企业的主体责任,并通过平台企业向其他主体层层传导合规要求,实现监管效率的最大化。能够实现加强直播电商常态化监管,营造良好的网络交易环境和消费环境,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促进直播电商行业健康发展。



行政规范性文件: http://amr.hlj.gov.cn/amr/c103807/202604/c00_.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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