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我局拟批准《深圳元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南雄市珠玑镇208MW/416MWh独立储能电站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予公示(公示期限: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届满),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韶关市武江区百旺路市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512028
联系电话/传真:075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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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建设规模(内容) 及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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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深圳元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南雄市珠玑镇208MW/416MWh独立储能电站 |
深圳元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韶关市南雄市珠玑镇聪辈村 |
广州同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详见附件。 |
附件:深圳元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南雄市珠玑镇208MW/416MWh独立储能电站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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