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红光提案者: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居住社区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推进充电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是推动新能源汽车行业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对推动能源消费结构转型具有重要意义。
一、 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目前,各地区 有关部门已在 充分了解本地区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区域分布 、 现有 充电基础设施 情况 的基础上, 按照《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辽宁省 “ 十四五 ”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的通知》《省 发展改革 委关于转发 〈 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布局规划编制指南 〉 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进一步 编制、 完善 属地 充电基础设施规划,特别是针对 老旧社区、学校、医院、偏远地区及主干道路段 等点位,科学 规划 布局 并有序实施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 确保充电基础设施与城市发展同步推进,加快实现充电基础设施有效覆盖,满足周边小区新能源汽车车主就近就便充电需求。
二、 部门协调 全力保障
电网公司将持续 加强 老旧小区等 薄弱地区配电网建设,做好电网与充电设施布局 的有效 衔接,加大配套电网建设投入,及时改造接入受限供配电设施 , 合理预留电 容空间 。对新建居住区,推动落实配建停车位 100% 具备充电桩直接装表接电条件;对存量居住区,引导物业单位、充电运营商开展公共充电基础设施 “ 统建统服 ” 。 住建部门将指导督促物业企业在符合相关消防要求和技术标准前提下配合电力部门,为业主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提供场地、图纸等支持。在旧城改造过程中建设一批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同时,加强对充电设施建设的审核、验收。新建住宅小区充电基础设施配建情况已纳入整体工程验收范畴,确保新建小区按规定比例预留充电基础设施。通过住建、电网等部门协调联动、多措并举,全力保障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推动 小区内 充电基础设施有序实施。
三 、 加强安全 风险防范
各有关部门将 深化 协同合作,按照《葫芦岛市进一步深化全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方案》要求,持续做好电气、 消防等安全风险防范工作。同时,督促项目业主单位落实主体责任,选用符合《电动汽车充电站通用要求》( GB/T 29781-2013 )要求设备,在设备安装、调试等环节委托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并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做好日常设备检修,确保充电基础设施安全运行。
截至上半年,我市主城区新建充电基础设施 2416 台,主城区累计建成充电基础设施 8644 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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