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应急管理厅
关于暂停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 东庞矿 “ 6 . 8 ”
一般 运输事故 有关 责任 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
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的公告
202 5 年 6 月 8 日 1 0 时 31 分许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东庞矿 11 采区运料斜巷架空乘人装置检修试运转过程中 发生一起一般 运输 事故, 造成 1 人遇难,直接经济损失 114.6 万元。依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北局《 关于 河北邢台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东庞矿 “6.8” 一般运输事故调查 结案的通知 》(矿安冀〔 202 5 〕 42 号)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对事故发生负有 主要 领导责任的 机电副矿长郑文军(身份证号 152***********0711 )和 对事故发生负有 重要 领导责任的 矿长王海斌 (身份证号 130***********3857 ),做出暂停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30 日的处理,自 2025 年 8 月 4 日起算。
特此公告。
河北省应急管理厅
2025 年 8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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