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东庞矿“6.8”一般运输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的公告(2025年第7号)

河北省应急管理厅

关于暂停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 东庞矿 “ 6 . 8 ”

一般 运输事故 有关 责任 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

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的公告

202 5 年 6 月 8 日 1 0 时 31 分许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东庞矿 11 采区运料斜巷架空乘人装置检修试运转过程中 发生一起一般 运输 事故, 造成 1 人遇难,直接经济损失 114.6 万元。依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北局《 关于 河北邢台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东庞矿 “6.8” 一般运输事故调查 结案的通知 》(矿安冀〔 202 5 〕 42 号)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对事故发生负有 主要 领导责任的 机电副矿长郑文军(身份证号 152***********0711 )和 对事故发生负有 重要 领导责任的 矿长王海斌 (身份证号 130***********3857 ),做出暂停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30 日的处理,自 2025 年 8 月 4 日起算。

特此公告。

河北省应急管理厅

2025 年 8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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