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 财政部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科技部 、 国家发展改革委 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 2016—2022 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申报工作的通知》(财办建〔 2025 〕 17 号 ,以下 简称《清算通知》)中相关工作安排 , 我委积极组织市内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开展 2021 — 2022 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资金清算工作,共 收到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重庆恒通客车有限公司、庆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睿蓝汽车制造有限公司、赛力斯汽车有限公司、鑫源汽车有限公司、上汽红岩汽车有限公司、重庆瑞驰汽车实业有限公司、重汽 ( 重庆 ) 轻型汽车有限公司、重庆铃耀汽车有限公司 等 11 家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的申报材料,涉及新能源汽车 27896 辆,补 贴 资金 22785.1890 万元。
按照 《 清算通知 》相关工作 要求, 我委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重庆同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对上述企业 申报的车辆 进行财务审查 、 资料审核 和重点抽 查 。经审计 , 上述 企业 共 24135 辆新能源汽车符合申报要求 。
现将结果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意见。
公示时间: 20 25 年 7 月 21 日至 7 月 2 7 日
联系方式:市经济信息委 : 023 — 6389 9523 ;
市财政局 : 023 — ;
传 真: 023 — ;
通信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云杉南路 12 号;
电子邮件: qcc_cq @ 126 .com 。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5年 7 月 1 8 日
附件下载:
1. 重庆市2021—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资金公示汇总表.xls
















暂无评论内容